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相关会议精神,解决好我盟“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未安置人员就业安置问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997年及以前入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计划统招生中一直没有安置就业的任务生、未按所签合同(协议)安置的委培生、定向生;1998年、1999年、2000年入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未按所签合同安置就业的定向生;1999年及以前入学技工学校按定向招生计划招收、未按所签订的合同由用人单位接收就业的毕业生(以下简称“三类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速持相关材料到户籍、生源所在地人社、教育(师范类毕业生)部门报到、进行登记、身份认定。详情请与当地人社、教育部门联系办理。
盟“三个重点群体”就业安置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