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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与东北三省签定消费维权协作协议

2017-06-16 14:47 华商晨报   赵威

15日,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以及沈阳市、大连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呼和浩特市消协组织在沈阳召开“三省一区五市”消费维权协作会议,决定在消费维权方面开展广泛协作。

“三省一区五市”消费维权联动

会议上,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及沈阳市、大连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呼和浩特市(以下简称“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协商决定签定消费维权协作协议。

为加强东北地区消费维权合作,促进省际间消费维权联动,提升跨区域消费维权力度,为及时快捷解决网购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消费者协会监督作用,在昨日举行的消费维权协作会议上,辽宁省、吉林省和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与京东商城协商,决定开通“三省”消费维权绿色通道。

推选200个景区开展满意度调查

为促进“三省一区”旅游一体化,保护“三省一区”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共同商议决定,推出一系列举措促进旅游业发展。

具体举措包括:在旅游景区安排消费维权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协调、解决重点旅游景区内发生的消费纠纷,办理旅游景区出现的异地消费投诉一体化工作;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理解决旅游景区内发生的消费纠纷;引导帮助旅游景区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呼吁、协商旅游景区所在地政府部门为“三省一区”旅游线路一体化提供服务、创造条件。

另外,“三省一区”消费者协会计划联合开展旅游一体化沿线景区消费者知晓度、满意度调查。

“三省一区”推选出适合旅游一体化的200个旅游景区(每个省、区各推荐50个),在“三省一区”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消协自媒体上开展调查,让消费者了解东北旅游一体化沿线旅游景区,又梳理出旅游景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旅游监管部门和旅游景区反馈。

“三省一区五市”三项举措

举措一:异地遇消费纠纷可回本地投诉

“三省一区”消费者在“三省一区”因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可向经营者所在地或消费纠纷发生地的辖区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回到居住地向本省(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居住地是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的,可向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受理纠纷投诉,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受理的投诉信息和相关证据发送给消费纠纷发生地的省(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调查处理。消费纠纷发生地是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由消费纠纷发生地的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消费者会协调查处理。

消费纠纷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消费者协会收到对方发送的消费者投诉信息和相关证据后,应及时调查处理,及时作出立案调解或不予立案调解意见。5个工作日内,向受理投诉信息发送方和消费者反馈调查结果和是否立案调解意见。

举措二:重大侵权违法问题联合行动

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对于跨区域、具有共性的重大侵权违法问题,“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协商采取联合行动,协同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对涉及侵害“三省一区”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权违法问题,“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除采取联合维权行动外,还联合对外发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观点和意见。

举措三:跨区域开展侵权问题调查

“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开展的消费体察、比较试验、评议、调查等消费维权工作信息应相互通报。

对于一些可跨省(自治区)共同开展的商品、服务评议或侵权问题调查等工作,“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协商组织下辖的市、县、区消费者协会共同开展。

责任编辑:萨其

15日,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以及沈阳市、大连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呼和浩特市消协组织在沈阳召开“三省一区五市”消费维权协作会议,决定在消费维权方面开展广泛协作。

“三省一区五市”消费维权联动

会议上,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及沈阳市、大连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呼和浩特市(以下简称“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协商决定签定消费维权协作协议。

为加强东北地区消费维权合作,促进省际间消费维权联动,提升跨区域消费维权力度,为及时快捷解决网购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消费者协会监督作用,在昨日举行的消费维权协作会议上,辽宁省、吉林省和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与京东商城协商,决定开通“三省”消费维权绿色通道。

推选200个景区开展满意度调查

为促进“三省一区”旅游一体化,保护“三省一区”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共同商议决定,推出一系列举措促进旅游业发展。

具体举措包括:在旅游景区安排消费维权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协调、解决重点旅游景区内发生的消费纠纷,办理旅游景区出现的异地消费投诉一体化工作;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理解决旅游景区内发生的消费纠纷;引导帮助旅游景区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呼吁、协商旅游景区所在地政府部门为“三省一区”旅游线路一体化提供服务、创造条件。

另外,“三省一区”消费者协会计划联合开展旅游一体化沿线景区消费者知晓度、满意度调查。

“三省一区”推选出适合旅游一体化的200个旅游景区(每个省、区各推荐50个),在“三省一区”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消协自媒体上开展调查,让消费者了解东北旅游一体化沿线旅游景区,又梳理出旅游景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旅游监管部门和旅游景区反馈。

“三省一区五市”三项举措

举措一:异地遇消费纠纷可回本地投诉

“三省一区”消费者在“三省一区”因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可向经营者所在地或消费纠纷发生地的辖区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回到居住地向本省(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居住地是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的,可向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受理纠纷投诉,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受理的投诉信息和相关证据发送给消费纠纷发生地的省(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调查处理。消费纠纷发生地是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由消费纠纷发生地的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消费者会协调查处理。

消费纠纷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消费者协会收到对方发送的消费者投诉信息和相关证据后,应及时调查处理,及时作出立案调解或不予立案调解意见。5个工作日内,向受理投诉信息发送方和消费者反馈调查结果和是否立案调解意见。

举措二:重大侵权违法问题联合行动

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对于跨区域、具有共性的重大侵权违法问题,“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协商采取联合行动,协同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对涉及侵害“三省一区”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权违法问题,“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除采取联合维权行动外,还联合对外发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观点和意见。

举措三:跨区域开展侵权问题调查

“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开展的消费体察、比较试验、评议、调查等消费维权工作信息应相互通报。

对于一些可跨省(自治区)共同开展的商品、服务评议或侵权问题调查等工作,“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协商组织下辖的市、县、区消费者协会共同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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