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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务实 纵深推进 依法治区在内蒙古落地生根

2017-07-31 09:04 正北方网   白丹

依法治区是建设现代化内蒙古的重要保证,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内蒙古的具体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依法治区工作在内蒙古大地落地生根,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对保障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0年8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区工作的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依法治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以来,先后研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推进依法治区重要工作分工方案》《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实施规划(2015-2020年)》等指导性文件,完成了对法治内蒙古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在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广大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改善,公正司法能力显著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全区地方立法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地方立法机制不断完善。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181件,批准设区的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135件。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各级政府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把行政权力从决策、执行到监督等各个环节都纳入法治轨道。取消和下放223项本级行政审批事项,自治区、盟市、旗县权力清单全部编制完成。同时,还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区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扎实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等方面都取得良好成效,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区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我区在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积极拓宽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2.5万多场次,共有2085.32万各类普法对象受到法治教育,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开展法律服务是推进依法治区的重要抓手。我区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服务,大力推动实施法律服务全覆盖。目前全区已建立村级法务室8668个,占嘎查、村(社区)的71.4%,法律服务向嘎查、村(社区)迅速延伸。

 核心提示: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道路上,内蒙古以依法治国为引领,紧盯顶层设计,回应群众期盼,取得了可圈可点的成绩——

地方立法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自治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以建设法治政府为重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把行政权力从决策、执行到监督等各个环节都纳入法治轨道。

深化司法改革着眼于公平正义,引导社会秩序良性循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服务,推动实施法律服务全覆盖,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稿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

责任编辑:萨其拉图

依法治区是建设现代化内蒙古的重要保证,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内蒙古的具体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依法治区工作在内蒙古大地落地生根,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对保障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0年8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区工作的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依法治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以来,先后研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推进依法治区重要工作分工方案》《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实施规划(2015-2020年)》等指导性文件,完成了对法治内蒙古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在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广大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改善,公正司法能力显著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全区地方立法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地方立法机制不断完善。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181件,批准设区的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135件。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各级政府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把行政权力从决策、执行到监督等各个环节都纳入法治轨道。取消和下放223项本级行政审批事项,自治区、盟市、旗县权力清单全部编制完成。同时,还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区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扎实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等方面都取得良好成效,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区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我区在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积极拓宽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2.5万多场次,共有2085.32万各类普法对象受到法治教育,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开展法律服务是推进依法治区的重要抓手。我区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服务,大力推动实施法律服务全覆盖。目前全区已建立村级法务室8668个,占嘎查、村(社区)的71.4%,法律服务向嘎查、村(社区)迅速延伸。

 核心提示: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道路上,内蒙古以依法治国为引领,紧盯顶层设计,回应群众期盼,取得了可圈可点的成绩——

地方立法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自治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以建设法治政府为重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把行政权力从决策、执行到监督等各个环节都纳入法治轨道。

深化司法改革着眼于公平正义,引导社会秩序良性循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服务,推动实施法律服务全覆盖,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稿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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