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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即日起开展学生“小饭桌”专项检查

2017-12-11 20:29 正北方网   刘 睿

12月11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首府学生“小饭桌”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深入扎实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学校“小饭桌”专项检查。

据介绍,通知要求各旗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要积极组织部署,对辖区内“小饭桌”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小饭桌”的食品安全备案、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及食品原料的索证索票、食品原料的储存、内外环境卫生、加工工具及容器生熟分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餐饮具消毒和食品留样制度等落实情况;对未备案的“小饭桌”责令限期整改,监督指导其尽快取得备案证。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督促“小饭桌”经营者落实安全责任,监督其配备合格的消防、电力、燃气等设施设备,能够使用来源合法、资质齐全、检测合格的燃气罐及消防设备。要求“小饭桌”经营者做到每日自查,确保水、电、燃气处于安全使用状态。针对安全隐患多发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持续整治,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稿源:正北方网融媒体)

责任编辑:李雪琪

12月11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首府学生“小饭桌”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深入扎实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学校“小饭桌”专项检查。

据介绍,通知要求各旗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要积极组织部署,对辖区内“小饭桌”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小饭桌”的食品安全备案、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及食品原料的索证索票、食品原料的储存、内外环境卫生、加工工具及容器生熟分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餐饮具消毒和食品留样制度等落实情况;对未备案的“小饭桌”责令限期整改,监督指导其尽快取得备案证。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督促“小饭桌”经营者落实安全责任,监督其配备合格的消防、电力、燃气等设施设备,能够使用来源合法、资质齐全、检测合格的燃气罐及消防设备。要求“小饭桌”经营者做到每日自查,确保水、电、燃气处于安全使用状态。针对安全隐患多发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持续整治,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稿源:正北方网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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