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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儿童维密秀,谁脱掉了孩子们的童年?

2017-12-15 16:19 正北方网综合  

何为“维密秀”?国外女性内衣品牌“维多利亚的秘密”的秀场。何为“儿童维密秀”?幼小模特们化了浓妆,做了头发,穿着缀有羽毛、颇为暴露的分体内衣走T台。前段时间,这样的“秀”在各地居然不少,甚至有媒体评价这些3至15岁的小女孩“大放异彩”“气质不输大人”。

七八岁的女孩穿上性感内衣,模拟超模诱惑的微笑,在T台尽头扭动身体摆出S型……在近几年国内各地举办的选秀或表演上,这样的儿童维密秀并不是什么新鲜场景。

看到这些还长着圆鼓鼓肚皮、尚未发育的小女孩,踩着颇为别扭的高跟鞋,在大人引导下摆出一些“成熟”姿势,自我感觉良好,着实令人痛心而费解。这样的“审美”,究竟是展现儿童之美,还是迎合某些成人的低级趣味?这样的秀场,究竟是如冠冕堂皇宣称那般“展现儿童才艺”,还是商家敛财的手段工具?事实上,几乎所有这类“秀”都有商业炒作背景,如果没有“钱景”,孩子们还会走上T台吗?这些打着“童模”“才艺”旗号的培训机构和商家,在博足眼球、赚鼓钱包的同时,不知是否想过,自己是否应对这些孩子负责?如果自家有未成年的女儿,愿意把她如此推上T台吗?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不少家长的迫切愿望,有人把选秀当成孩子“弯道超车”的捷径,T台走秀,一鸣惊人,名利双收,何乐不为?但是,对这些未成年女孩来说,活泼可爱也好,天真纯净也罢,“性感”“诱惑”都绝不应是这个年龄该有的形容词。这些把女儿送去秀场的家长,也许被一时“上电视”“出名”“获奖”所惑,却不知是否想过,从长远看,这样的人生经历能给女儿带来什么?孩子懵懂,所见所得、所作所为皆深受家长影响。如果在幼年时,就用行动告诉孩子穿着暴露、性感诱惑是美,如何期待能培养出一个健康人格的女性呢?

在报道和评论里,这些登上T台的孩子被描述成完全相反的两面:“浓妆艳抹”、“搔首弄姿”或“大放异彩”、“气质不输大人”。其实,该被批判的,绝不是这些拼尽全力去模仿大人、讨好大人的孩子们;聚光灯下呈现的,也不是孩子的美丽和可爱,而是我们成人社会商家无良、家长无知和管理无序的黑暗面。

未成年人是否可以参加此类走秀?目前,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只有“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等较笼统的规定,虽然要求“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但对“打擦边球”的走秀之类很难参照执行。国家广电总局早在2006年就对电视选秀做出规定,参赛选手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举办未成年人参与的赛事活动必须单项报批。但“儿童维密秀”并非电视选秀,也难在禁止之列。由于法律上没有明确禁令,道德上没有踏破底线,于是,“儿童维密秀”就堂而皇之地游走在法律与道德边缘,虽然被质疑为“消费童真”,但商家却心中窃喜,用某些人的逻辑看,商业炒作不怕骂,就怕没人理。

2013年,法国通过决议,禁止针对16岁以下女孩的选美活动,“不要让我们的女孩从很小就相信,只有外表才能评判她们的价值。”2014年,英国BBC儿童频道执行总编辑哈汀吉表示,禁止太性感、口红涂太艳的女主持人出现在自己的频道,以免误导女孩。流行多年的“芭比娃娃”,若干年前就曾因“价值导向不正确”备受诟病,为此,芭比所属公司不但赶紧推出各种职业女性娃娃,以强调“女孩无所不能”,更进一步推出“胖版芭比”,以符合正常身材比例。我们难道不应该从中借鉴点什么吗?

其实,少年儿童不是不可以秀,关键是秀什么、怎么秀。比如,央视的“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中国诗词大会”,山东台的“国学小名士”,秀出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秀出了孩子们“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些“小达人”成为千万孩子们心中的偶像、学习的榜样,这样的“秀”功莫大焉,越多越好!

儿童维密秀和成人维密秀的背后推手,都是商业利益。来自美国的维密秀是一场精心设计的成功营销和视觉盛宴,它满足的是成年男女内心深处对情欲和美的渴望,最终目的就是推广品牌、销售商品。相比之下,儿童维密秀的主办方们似乎很有社会责任感,宣称自己是为了“展示儿童才艺”,提供造星舞台,甚至是传播“正能量”。但如果是才艺展示,为什么不选唱歌跳舞背诗词等等方式?如果是要展示台步,为什么不能穿童装、运动装,偏要穿暴露的内衣、泳衣?答案不言自明。因为这些儿童模特与年龄不相仿的成熟姿态,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性暗示性意味,正是商家需要的引发关注、推广宣传的噱头。

更让人感到悲哀的是,在这些闹剧中,本该作为儿童保护者的父母,却以帮凶的身份出现。“出名要趁早”,家长急功近利地催熟孩子,唯恐输在“造星”的起跑线上。也许他们是本着“望女成凤”的朴素愿望,但走的却是“一脱成名”式的荒唐路径。当孩子“将头发梳成大人模样,穿上一身性感泳装”,台下的父母可能还发自内心的鼓掌叫好。至于这些暴露装扮在迎合什么样的低级趣味,会不会引发某些人的扭曲欲望,又会给孩子带来怎样的价值引导和心灵创伤?家长们可能根本没有想到。

儿童维密秀不像虐童、性侵等暴力犯罪,能够让人们立即意识到它的危害。然而,恰恰是这样温水煮青蛙般的影响,这种阳光下的罪恶,让孩子们渐渐失去童年,让成年人渐渐失去了界限。美国学者尼尔·波兹曼在《童年的消逝》写到,儿童基本上已经从电视上消失了,孩子们与成人在“兴趣、语言、服装、性欲上都没有什么区别”。在我们的周围,儿童的成人化表演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物,电视节目、商业表演甚至影视剧中都能见到。然而,目前的行业约束和法律规范,还没有跟上这些新情况,至少还有待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但并没有针对此类表演的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针对的是16~18岁的未成年人,主要目的是保护生产劳动中的身体健康,文化艺术表演类不在其中。

相比之下,我们的邻国韩国立法,对未成年艺人的学习权利、人格权利、休息权利以及自由选择权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其工作时间细化到了以小时为单位来约定,禁止参加任何夜间演艺活动,叫停未成年艺人在经纪公司和导演强迫下过度裸露的行为。在美国,各州立法对未成年人参与影视拍摄进行规范,用工审批手续非常严格。为了不让儿童和青少年过早接触性和暴力,很多国家还出台了影视、游戏的分级制度。这些做法,应该对我们有所启发。

在儿童维密秀的舞台上,一个个稚嫩的身体被成人审美包装,用来迎合猎奇心理甚至阴暗欲望,从而为品牌站台、为商家盈利。资本永远是逐利的,这绝不是靠谴责就能杜绝的行为。弱者最易吸引魔鬼,监管空白处最易滋生罪恶。保护孩子,不能只有菩萨心肠,更要有霹雳手段。别让成人的急功近利,脱掉孩子的美好童年。

评论:别让维密秀把孩子催熟

一场维密秀的虚火越烧越旺,走秀的概念愈发吃香,于是不少成年人看到成功近在咫尺,便动起了歪脑筋。在他们的策动下,不少儿童模特有样学样,化着浓妆,穿着缀有羽毛、颇为暴露的分体内衣走T台,以锻炼孩子为名,行炒作博眼球之实。

当今社会,公众往往将美好的期许都投注在这些可爱的孩子身上。先不论儿童维密秀的出发点是什么,这场活动错误诠释了“童年”的含义。小孩子爱美、爱表现情有可原,但是营销方把这个年龄的孩子和“性感”“诱惑”搭界,用以牟利,就有点令人作呕了。众所周知,维密秀的初衷是,借用模特的魅力,推广旗下的内衣品牌,久而久之衍生出性感经济。但这个只应该停留在成人世界的概念,被某些大人拿来,用在孩子身上,就掺杂了太多功利色彩,不但偏离了儿童的天性,也让孩子的快乐被物化了。

事实上,许多孩子的表现欲并不强,奈何有热衷名利的营销方在背后煽风点火,家长也被“上电视”“出名”“获奖”所惑。这样一来,在一些成年人的策动下,不少无辜的孩子过早地被裹挟在名利场里,纯粹的儿童不得不与成人世界发生联系,有时他们不得不承担起为家庭创造经济效益的重任。在这股过度消费童星、炒作童星、包装童星的歪风下,很多家长的教育理念也受到严重冲击,于是,一些父母安排自己的孩子参加各类“童星培训班”,争取各类亮相登台的机会,试图让自己孩子也能够一夜成名。看着稚嫩的孩子在舞台上卖弄姿态,很多家长可能万万没想到,这不仅不是一步登天的捷径,此般早熟的教育还会让孩子成为拔苗助长的受害者。

什么年龄做什么事,该稚嫩时就别刻意成熟,不要让孩子的童年名不符实。

(稿源:综合《人民日报》、天津网、凤凰网)

责任编辑:张雨婷

何为“维密秀”?国外女性内衣品牌“维多利亚的秘密”的秀场。何为“儿童维密秀”?幼小模特们化了浓妆,做了头发,穿着缀有羽毛、颇为暴露的分体内衣走T台。前段时间,这样的“秀”在各地居然不少,甚至有媒体评价这些3至15岁的小女孩“大放异彩”“气质不输大人”。

七八岁的女孩穿上性感内衣,模拟超模诱惑的微笑,在T台尽头扭动身体摆出S型……在近几年国内各地举办的选秀或表演上,这样的儿童维密秀并不是什么新鲜场景。

看到这些还长着圆鼓鼓肚皮、尚未发育的小女孩,踩着颇为别扭的高跟鞋,在大人引导下摆出一些“成熟”姿势,自我感觉良好,着实令人痛心而费解。这样的“审美”,究竟是展现儿童之美,还是迎合某些成人的低级趣味?这样的秀场,究竟是如冠冕堂皇宣称那般“展现儿童才艺”,还是商家敛财的手段工具?事实上,几乎所有这类“秀”都有商业炒作背景,如果没有“钱景”,孩子们还会走上T台吗?这些打着“童模”“才艺”旗号的培训机构和商家,在博足眼球、赚鼓钱包的同时,不知是否想过,自己是否应对这些孩子负责?如果自家有未成年的女儿,愿意把她如此推上T台吗?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不少家长的迫切愿望,有人把选秀当成孩子“弯道超车”的捷径,T台走秀,一鸣惊人,名利双收,何乐不为?但是,对这些未成年女孩来说,活泼可爱也好,天真纯净也罢,“性感”“诱惑”都绝不应是这个年龄该有的形容词。这些把女儿送去秀场的家长,也许被一时“上电视”“出名”“获奖”所惑,却不知是否想过,从长远看,这样的人生经历能给女儿带来什么?孩子懵懂,所见所得、所作所为皆深受家长影响。如果在幼年时,就用行动告诉孩子穿着暴露、性感诱惑是美,如何期待能培养出一个健康人格的女性呢?

在报道和评论里,这些登上T台的孩子被描述成完全相反的两面:“浓妆艳抹”、“搔首弄姿”或“大放异彩”、“气质不输大人”。其实,该被批判的,绝不是这些拼尽全力去模仿大人、讨好大人的孩子们;聚光灯下呈现的,也不是孩子的美丽和可爱,而是我们成人社会商家无良、家长无知和管理无序的黑暗面。

未成年人是否可以参加此类走秀?目前,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只有“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等较笼统的规定,虽然要求“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但对“打擦边球”的走秀之类很难参照执行。国家广电总局早在2006年就对电视选秀做出规定,参赛选手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举办未成年人参与的赛事活动必须单项报批。但“儿童维密秀”并非电视选秀,也难在禁止之列。由于法律上没有明确禁令,道德上没有踏破底线,于是,“儿童维密秀”就堂而皇之地游走在法律与道德边缘,虽然被质疑为“消费童真”,但商家却心中窃喜,用某些人的逻辑看,商业炒作不怕骂,就怕没人理。

2013年,法国通过决议,禁止针对16岁以下女孩的选美活动,“不要让我们的女孩从很小就相信,只有外表才能评判她们的价值。”2014年,英国BBC儿童频道执行总编辑哈汀吉表示,禁止太性感、口红涂太艳的女主持人出现在自己的频道,以免误导女孩。流行多年的“芭比娃娃”,若干年前就曾因“价值导向不正确”备受诟病,为此,芭比所属公司不但赶紧推出各种职业女性娃娃,以强调“女孩无所不能”,更进一步推出“胖版芭比”,以符合正常身材比例。我们难道不应该从中借鉴点什么吗?

其实,少年儿童不是不可以秀,关键是秀什么、怎么秀。比如,央视的“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中国诗词大会”,山东台的“国学小名士”,秀出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秀出了孩子们“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些“小达人”成为千万孩子们心中的偶像、学习的榜样,这样的“秀”功莫大焉,越多越好!

儿童维密秀和成人维密秀的背后推手,都是商业利益。来自美国的维密秀是一场精心设计的成功营销和视觉盛宴,它满足的是成年男女内心深处对情欲和美的渴望,最终目的就是推广品牌、销售商品。相比之下,儿童维密秀的主办方们似乎很有社会责任感,宣称自己是为了“展示儿童才艺”,提供造星舞台,甚至是传播“正能量”。但如果是才艺展示,为什么不选唱歌跳舞背诗词等等方式?如果是要展示台步,为什么不能穿童装、运动装,偏要穿暴露的内衣、泳衣?答案不言自明。因为这些儿童模特与年龄不相仿的成熟姿态,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性暗示性意味,正是商家需要的引发关注、推广宣传的噱头。

更让人感到悲哀的是,在这些闹剧中,本该作为儿童保护者的父母,却以帮凶的身份出现。“出名要趁早”,家长急功近利地催熟孩子,唯恐输在“造星”的起跑线上。也许他们是本着“望女成凤”的朴素愿望,但走的却是“一脱成名”式的荒唐路径。当孩子“将头发梳成大人模样,穿上一身性感泳装”,台下的父母可能还发自内心的鼓掌叫好。至于这些暴露装扮在迎合什么样的低级趣味,会不会引发某些人的扭曲欲望,又会给孩子带来怎样的价值引导和心灵创伤?家长们可能根本没有想到。

儿童维密秀不像虐童、性侵等暴力犯罪,能够让人们立即意识到它的危害。然而,恰恰是这样温水煮青蛙般的影响,这种阳光下的罪恶,让孩子们渐渐失去童年,让成年人渐渐失去了界限。美国学者尼尔·波兹曼在《童年的消逝》写到,儿童基本上已经从电视上消失了,孩子们与成人在“兴趣、语言、服装、性欲上都没有什么区别”。在我们的周围,儿童的成人化表演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物,电视节目、商业表演甚至影视剧中都能见到。然而,目前的行业约束和法律规范,还没有跟上这些新情况,至少还有待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但并没有针对此类表演的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针对的是16~18岁的未成年人,主要目的是保护生产劳动中的身体健康,文化艺术表演类不在其中。

相比之下,我们的邻国韩国立法,对未成年艺人的学习权利、人格权利、休息权利以及自由选择权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其工作时间细化到了以小时为单位来约定,禁止参加任何夜间演艺活动,叫停未成年艺人在经纪公司和导演强迫下过度裸露的行为。在美国,各州立法对未成年人参与影视拍摄进行规范,用工审批手续非常严格。为了不让儿童和青少年过早接触性和暴力,很多国家还出台了影视、游戏的分级制度。这些做法,应该对我们有所启发。

在儿童维密秀的舞台上,一个个稚嫩的身体被成人审美包装,用来迎合猎奇心理甚至阴暗欲望,从而为品牌站台、为商家盈利。资本永远是逐利的,这绝不是靠谴责就能杜绝的行为。弱者最易吸引魔鬼,监管空白处最易滋生罪恶。保护孩子,不能只有菩萨心肠,更要有霹雳手段。别让成人的急功近利,脱掉孩子的美好童年。

评论:别让维密秀把孩子催熟

一场维密秀的虚火越烧越旺,走秀的概念愈发吃香,于是不少成年人看到成功近在咫尺,便动起了歪脑筋。在他们的策动下,不少儿童模特有样学样,化着浓妆,穿着缀有羽毛、颇为暴露的分体内衣走T台,以锻炼孩子为名,行炒作博眼球之实。

当今社会,公众往往将美好的期许都投注在这些可爱的孩子身上。先不论儿童维密秀的出发点是什么,这场活动错误诠释了“童年”的含义。小孩子爱美、爱表现情有可原,但是营销方把这个年龄的孩子和“性感”“诱惑”搭界,用以牟利,就有点令人作呕了。众所周知,维密秀的初衷是,借用模特的魅力,推广旗下的内衣品牌,久而久之衍生出性感经济。但这个只应该停留在成人世界的概念,被某些大人拿来,用在孩子身上,就掺杂了太多功利色彩,不但偏离了儿童的天性,也让孩子的快乐被物化了。

事实上,许多孩子的表现欲并不强,奈何有热衷名利的营销方在背后煽风点火,家长也被“上电视”“出名”“获奖”所惑。这样一来,在一些成年人的策动下,不少无辜的孩子过早地被裹挟在名利场里,纯粹的儿童不得不与成人世界发生联系,有时他们不得不承担起为家庭创造经济效益的重任。在这股过度消费童星、炒作童星、包装童星的歪风下,很多家长的教育理念也受到严重冲击,于是,一些父母安排自己的孩子参加各类“童星培训班”,争取各类亮相登台的机会,试图让自己孩子也能够一夜成名。看着稚嫩的孩子在舞台上卖弄姿态,很多家长可能万万没想到,这不仅不是一步登天的捷径,此般早熟的教育还会让孩子成为拔苗助长的受害者。

什么年龄做什么事,该稚嫩时就别刻意成熟,不要让孩子的童年名不符实。

(稿源:综合《人民日报》、天津网、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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