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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审批事项由30项减少到24项

2018-01-22 09:41 呼和浩特日报  

记者日前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2017年,我区在药品监管方面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审批许可、提高服务效率上下功夫,支持企业创新创业和做大做强。截至2017年11月,共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0大项、5小项,审批事项由30项减少到24项,完善行政权责清单305项,达到了自治区政府设定的目标。

据了解,自治区食药监局通过在简政放权上做“减法”,在强化监管上做“加法”,在服务企业上做“乘法”,积极探索“放管服”改革的有效途经和机制。同时,制定了进驻自治区政务大厅和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指南和流程图。自治区食药监局起草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按照“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协调指导,共同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审评审批方式不断创新,审评审批效率显著提升。此外,积极争取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的奖励补偿政策,将我区9家药品生产企业的13个品种列入了自治区科技厅重大科研专项审评项目。

责任编辑:张雨婷

记者日前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2017年,我区在药品监管方面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审批许可、提高服务效率上下功夫,支持企业创新创业和做大做强。截至2017年11月,共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0大项、5小项,审批事项由30项减少到24项,完善行政权责清单305项,达到了自治区政府设定的目标。

据了解,自治区食药监局通过在简政放权上做“减法”,在强化监管上做“加法”,在服务企业上做“乘法”,积极探索“放管服”改革的有效途经和机制。同时,制定了进驻自治区政务大厅和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指南和流程图。自治区食药监局起草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按照“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协调指导,共同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审评审批方式不断创新,审评审批效率显著提升。此外,积极争取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的奖励补偿政策,将我区9家药品生产企业的13个品种列入了自治区科技厅重大科研专项审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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