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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集中反馈巡察情况

2018-01-28 15:46 呼伦贝尔日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1月22—23日,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4个巡察组集中对8家被巡察单位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9月28日至11月14日,市委4个巡察组分别对市商务局、科技局、扶贫办、人防办、审计局及司法局等6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工作,对市总工会、残联等2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了专项巡察工作。巡察期间,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促进管党治党标本兼治,紧盯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

从本轮巡察看,8家被巡察单位党组普遍存在“四个意识”不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政治担当不够、党的观念淡漠、管党治党不严等问题。

市商务局前任党组班子涣散,集体领导软弱,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抓党建意识不强,学习教育抓得不实,执行组织制度不严格;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集体违规决策,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力;在遵守廉洁纪律方面,存在违规发放加油卡、福利费、津补贴问题;2013—2016年间,存在违规支出、公款旅游及超范围、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现象;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调入人员及人事任免不例会研究,未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混岗用人,借调人员管理不规范,后备干部培养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

市科技局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在“三重一大”议题上不议项目落实企业 、资金分配等核心内容;在党的建设方面,重业务、轻党建,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抓学习教育走过场,执行组织制度不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履行重大事项监督责任不力,对项目实施缺乏监管;在遵守廉洁纪律方面,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发放福利费和补助,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礼品和个人消费品,存在公务接待、公款支付慰问金不规范问题;在选人用人方面,通过“绿色通道”引进人才不例会研究,聘用人员程序不严,党组会研究人事问题执行制度不严格,存在混岗用人现象;未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市扶贫办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贯彻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对党员学习教育抓得不实,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党建工作理解不深、落实不力,组织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不健全,民主生活会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党内选举制度执行不严;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主体责任履责不力,“一岗双责”压而不实,内部管理“宽松软”;前任党组班子违规发放福利、加班费现象突出,违规使用业务经费购买礼品,接待费支出过多,车辆维修费支出违规、不合理;在选人用人方面,干部管理不规范,对现有扶贫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及后备人才储备方面缺乏有效措施;厉行勤俭节约规定执行不严,存在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识不深、政治担当不够、工作方法单一;在扶贫项目实施方面,存在项目重申请轻实施、资金重分配轻监管问题,部分旗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

市人防办党组对理论武装重视程度不够,“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不力,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党的建设方面,重业务、轻党建,组织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员学习教育抓得不实;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在遵守廉洁纪律方面,前任党组班子违规报销购买纪念品费用,下属单位违规使用公款为职工报销成人教育学费、书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2017年前党组会未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市审计局党组政治站位不高、总揽全局的核心作用不强,对“三重一大”事项违规决策,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及时、不深入;在党的建设方面,民主集中制、组织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制度缺失问题;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缺位,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意识淡薄,查找自身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不深入;违规为职工发放购物卡;日常管理中存在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办公用房部分闲置问题;研究人事工作程序不规范,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严格;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理解不深、宣传不够。

市司法局党组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不强,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组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得不实,组织制度执行不严格;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存在违规发放加班补贴费问题;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不经党组会研究进人、落实回避制度不严格 、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

市总工会前任党组班子政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不力,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履职能力弱、成效差;在党的建设方面,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只浮在党支部层面,局限于文件精神的传达;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自治区巡视组延伸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没有在党组层面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不严、抓得不实,没有适时修订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违规发放福利费、值班费,违规下拨接待费,违规使用机关工会经费,违规报销补助,使用经费购买酒水和礼品,使用公款在休闲娱乐场所消费;工会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工会代表结构与分布不够合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

市残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力,以党支部代替党组履行主体责任,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力,个别领导干部的学习心得体会由他人代抄代写,主要领导缺乏主动抓、亲自抓党建工作力度,党务工作长期处于不规范状态;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紧,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党组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纪检组监督缺位,党风廉政建设材料失实;违规为职工发放福利,对旗市区残联挤占专项资金现象失察;党组会议研究人事问题执行制度不严格,民主集中制、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干部轮岗交流不到位、混岗用人严重;抓意识形态建设的主动性不强。

此外,巡察中收到的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相关规定移交被巡察单位党组、市纪委监察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责任编辑:张雨婷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1月22—23日,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4个巡察组集中对8家被巡察单位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2017年9月28日至11月14日,市委4个巡察组分别对市商务局、科技局、扶贫办、人防办、审计局及司法局等6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工作,对市总工会、残联等2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了专项巡察工作。巡察期间,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促进管党治党标本兼治,紧盯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

从本轮巡察看,8家被巡察单位党组普遍存在“四个意识”不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政治担当不够、党的观念淡漠、管党治党不严等问题。

市商务局前任党组班子涣散,集体领导软弱,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抓党建意识不强,学习教育抓得不实,执行组织制度不严格;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集体违规决策,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力;在遵守廉洁纪律方面,存在违规发放加油卡、福利费、津补贴问题;2013—2016年间,存在违规支出、公款旅游及超范围、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现象;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调入人员及人事任免不例会研究,未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混岗用人,借调人员管理不规范,后备干部培养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

市科技局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在“三重一大”议题上不议项目落实企业 、资金分配等核心内容;在党的建设方面,重业务、轻党建,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抓学习教育走过场,执行组织制度不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履行重大事项监督责任不力,对项目实施缺乏监管;在遵守廉洁纪律方面,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发放福利费和补助,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礼品和个人消费品,存在公务接待、公款支付慰问金不规范问题;在选人用人方面,通过“绿色通道”引进人才不例会研究,聘用人员程序不严,党组会研究人事问题执行制度不严格,存在混岗用人现象;未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市扶贫办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贯彻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对党员学习教育抓得不实,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党建工作理解不深、落实不力,组织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不健全,民主生活会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党内选举制度执行不严;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主体责任履责不力,“一岗双责”压而不实,内部管理“宽松软”;前任党组班子违规发放福利、加班费现象突出,违规使用业务经费购买礼品,接待费支出过多,车辆维修费支出违规、不合理;在选人用人方面,干部管理不规范,对现有扶贫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及后备人才储备方面缺乏有效措施;厉行勤俭节约规定执行不严,存在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识不深、政治担当不够、工作方法单一;在扶贫项目实施方面,存在项目重申请轻实施、资金重分配轻监管问题,部分旗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

市人防办党组对理论武装重视程度不够,“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不力,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党的建设方面,重业务、轻党建,组织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员学习教育抓得不实;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在遵守廉洁纪律方面,前任党组班子违规报销购买纪念品费用,下属单位违规使用公款为职工报销成人教育学费、书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2017年前党组会未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市审计局党组政治站位不高、总揽全局的核心作用不强,对“三重一大”事项违规决策,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及时、不深入;在党的建设方面,民主集中制、组织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制度缺失问题;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缺位,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意识淡薄,查找自身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不深入;违规为职工发放购物卡;日常管理中存在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办公用房部分闲置问题;研究人事工作程序不规范,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严格;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理解不深、宣传不够。

市司法局党组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不强,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组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得不实,组织制度执行不严格;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存在违规发放加班补贴费问题;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不经党组会研究进人、落实回避制度不严格 、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

市总工会前任党组班子政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不力,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履职能力弱、成效差;在党的建设方面,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只浮在党支部层面,局限于文件精神的传达;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自治区巡视组延伸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没有在党组层面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不严、抓得不实,没有适时修订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违规发放福利费、值班费,违规下拨接待费,违规使用机关工会经费,违规报销补助,使用经费购买酒水和礼品,使用公款在休闲娱乐场所消费;工会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工会代表结构与分布不够合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

市残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力,以党支部代替党组履行主体责任,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力,个别领导干部的学习心得体会由他人代抄代写,主要领导缺乏主动抓、亲自抓党建工作力度,党务工作长期处于不规范状态;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紧,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党组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纪检组监督缺位,党风廉政建设材料失实;违规为职工发放福利,对旗市区残联挤占专项资金现象失察;党组会议研究人事问题执行制度不严格,民主集中制、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干部轮岗交流不到位、混岗用人严重;抓意识形态建设的主动性不强。

此外,巡察中收到的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相关规定移交被巡察单位党组、市纪委监察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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