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老龄委、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科技厅、经信委、民政厅、人社厅、工商局、食药监局联合发出《关于推进蒙医药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全区要建立健全蒙医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到2020年,二级以上蒙医中医医院至少与1—2所养老机构开展合作,形成蒙医药中医药健康养老合作机制。
《通知》明确,全区二级以上蒙医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不同形式的合作,本着互惠互利原则,明确双方责任。鼓励和支持公立蒙医中医医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民政部门以及社会资本等开展合作,新建、托管、协作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蒙医中医医院收治老年人后期康复护理场所。通过建设蒙医中医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形式,整合蒙医中医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蒙医药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