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全区认定教师资格考试结束。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官微发布消息,在本次考试中自学考试10人违规,认定教师资格考试266人违规。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表示,从4月16日开始,将对每场考试的录像进行回放。录像回放、评卷过程中一旦发现、认定新的违纪舞弊行为将及时公示,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据悉,自学考试应参加考试2354人次,实际参加考试1172人次,缺考1182人次,缺考比例超过50%。两天四场考试,最多的一场考试应参加考试657人,实际考试324人。
认定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应参加考试56632人,实际参加考生人数49836人,缺考6796人;教育心理学应参加考试53928人,实际参加考试45887人,缺考8041人,全天缺考比例达13%。
在每场考试结束后已将违规考生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予以公示,并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作出拟处理意见。
考生如对考点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自公告之日起3日内,可向本人参加考试的考点所在盟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应事实、理由和证据材料,也可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直接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承认违规事实。届时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471-3261805 传 真:0471-3261714-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