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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2019-05-20 09:44 内蒙古新闻网  

关于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9〕4号)精神,经全区各级自下而上评选推荐,中组部初审,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考察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拟推荐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5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3个。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拟推荐对象(5名)

1.潘志荣,男,1962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2.宝音德力格尔,男,1974年7月生,蒙古族,中共党员,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公安局潮格镇派出所教导员;

3.潘昌赋,男,1959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赤峰市信访局督查科科长;

4.包高娃,女,1974年3月生,蒙古族,中共党员,兴安盟扎赉特旗旗委办公室副主任、社区党工委书记;

5.李少莉,女,1966年5月生,汉族,民盟盟员,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文教卫体科负责人。

 二、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对象(3个)

1.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2.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区分局向阳派出所;

3.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人民政府。

公示日期为2019年5月20日至5月24日。在此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受理电话:(0471)4824874、4824875(传真)

受理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党政综合楼646房间,邮编:010096。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张彬

关于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9〕4号)精神,经全区各级自下而上评选推荐,中组部初审,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考察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拟推荐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5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3个。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拟推荐对象(5名)

1.潘志荣,男,1962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2.宝音德力格尔,男,1974年7月生,蒙古族,中共党员,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公安局潮格镇派出所教导员;

3.潘昌赋,男,1959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赤峰市信访局督查科科长;

4.包高娃,女,1974年3月生,蒙古族,中共党员,兴安盟扎赉特旗旗委办公室副主任、社区党工委书记;

5.李少莉,女,1966年5月生,汉族,民盟盟员,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文教卫体科负责人。

 二、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对象(3个)

1.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2.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区分局向阳派出所;

3.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人民政府。

公示日期为2019年5月20日至5月24日。在此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受理电话:(0471)4824874、4824875(传真)

受理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党政综合楼646房间,邮编:010096。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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