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解裕涛) 刘某武与郭某辉系夫妻关系,29年前收养了刘某,将其抚养长大并买房娶妻。刘某长大后不仅殴打养父母,还因强奸罪被法院判处4年有期徒刑。7月8日,记者从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法院了解到,刘某武与郭某辉起诉解除与刘某的收养关系一案已审结,经法院调解,解除他们的收养关系。
据了解,刘某武(51岁)、郭某辉(50岁)在29年前收养了刘某,把他抚养长大,省吃俭用为其买了楼房,娶了妻子。近些年来,刘某因为家庭琐事经常与养父母发生矛盾,并殴打他们。不久前,刘某因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刘某武与郭某辉向法院提出解除与刘某收养关系的诉请。法院采用了简易程序,当事人自愿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