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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 呼和浩特将严查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

2019-07-15 09:35 正北方网-北方新报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首席记者  王树天)  7月12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将《呼和浩特市规范办学行为开展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和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发至各地区各学校,即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和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旨在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树立良好教育形象,建立良好教育生态。

据了解,按照方案要求,将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校及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公(民)办中小学校教师进行治理。治理重点,一方面是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的不规范办学行为,包括:严格规范中小学生到校、离校时间;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教学时间;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执行招生计划、控制班额和校额;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严格规范考试评价;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授课。另一方面是在职公(民)办中小学校教师违规补课行为: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治理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7月开始为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8月到9月为严肃查处、全面治理阶段,教师与学校要签订规范办学及师德师风承诺书,将《承诺书》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教育局和学校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邮箱,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9~12月为建立机制、长效治理阶段,各旗县区要依据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过程和成效积极思考完善,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对于本辖区规范办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问题常抓不懈,直至有效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和违规补课现象发生。

责任编辑:何娟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首席记者  王树天)  7月12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将《呼和浩特市规范办学行为开展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和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发至各地区各学校,即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和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旨在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树立良好教育形象,建立良好教育生态。

据了解,按照方案要求,将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校及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公(民)办中小学校教师进行治理。治理重点,一方面是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的不规范办学行为,包括:严格规范中小学生到校、离校时间;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教学时间;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执行招生计划、控制班额和校额;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严格规范考试评价;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授课。另一方面是在职公(民)办中小学校教师违规补课行为: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治理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7月开始为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8月到9月为严肃查处、全面治理阶段,教师与学校要签订规范办学及师德师风承诺书,将《承诺书》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教育局和学校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邮箱,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9~12月为建立机制、长效治理阶段,各旗县区要依据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过程和成效积极思考完善,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对于本辖区规范办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问题常抓不懈,直至有效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和违规补课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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