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执法检查的公告

2019-09-13 09:01 正北方网-《内蒙古日报》  

按照自治区党委要求,在纪念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以下简称国旗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本次执法检查将在对法律实施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对国旗法的宣传教育情况。

(二)国旗的升挂和使用情况。包括升挂国旗的范围和时间;升挂国旗的有关规定执行情况,是否规范升降国旗,是否将国旗置于显著位置,是否有未将国旗置于旗杆杆顶等乱插旗问题,有无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有无将国旗及其图案用作商标和广告的情况;有无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画、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的情况;国旗使用的日常管理等情况。

(三)国旗的制作、销售情况,有无生产或者销售不合格国旗的企业。

(四)对国旗升挂、使用、制作、销售的监督管理情况,特别是对违反国旗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二、受理时间

请将意见建议和违反国旗法的行为于10月底前反映举报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三、受理方式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3号

邮编:010020

联系人:刘雅丽

联系电话:0471-6600694(兼传真)

电子邮箱:416569804@qq.com

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和举报的问题将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的规定》办理,不再回复意见建议提出人和举报人。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9月12日

责任编辑:张彬

按照自治区党委要求,在纪念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以下简称国旗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本次执法检查将在对法律实施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对国旗法的宣传教育情况。

(二)国旗的升挂和使用情况。包括升挂国旗的范围和时间;升挂国旗的有关规定执行情况,是否规范升降国旗,是否将国旗置于显著位置,是否有未将国旗置于旗杆杆顶等乱插旗问题,有无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有无将国旗及其图案用作商标和广告的情况;有无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画、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的情况;国旗使用的日常管理等情况。

(三)国旗的制作、销售情况,有无生产或者销售不合格国旗的企业。

(四)对国旗升挂、使用、制作、销售的监督管理情况,特别是对违反国旗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二、受理时间

请将意见建议和违反国旗法的行为于10月底前反映举报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三、受理方式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3号

邮编:010020

联系人:刘雅丽

联系电话:0471-6600694(兼传真)

电子邮箱:416569804@qq.com

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和举报的问题将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的规定》办理,不再回复意见建议提出人和举报人。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9月12日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