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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活垃圾拟分4种 个人不分类投放拟罚200元

2019-10-15 10:49 中国新闻网  

资料图为:北京市海淀区荷清苑社区内,垃圾分类指导员将分拣后的垃圾投放至相应分类桶内。中新社记者 张兴龙 摄  

中新网客户端10月15日电(李金磊)10月14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针对生活垃圾的定义,增加了“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投放类别,包括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个人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责任编辑:宝华

资料图为:北京市海淀区荷清苑社区内,垃圾分类指导员将分拣后的垃圾投放至相应分类桶内。中新社记者 张兴龙 摄  

中新网客户端10月15日电(李金磊)10月14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针对生活垃圾的定义,增加了“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投放类别,包括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个人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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