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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公安部门承诺:滋扰校园、侵害师生安全案件第一时间出警

2019-11-12 16:27 正北方网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首席记者 王树天 实习生 张鑫)11月12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了解到,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治理中小学校校园欺凌工作方案》(呼教通字〔2019〕134号),该《方案》明确,全市各级公安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学校结合各部门、警种的工作指导意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对滋扰校园、侵害师生安全的案件第一时间出警,迅速有效处置。

按照文件精神,首府将通过开展摸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心理干预,预防欺凌发生;部门联动,形成防治合力;家校联动,落实监护责任;合理教育惩戒,严防事态严重;强化追踪分析,建立辅导机制等六项具体措施,从各个角度切实防治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方案》指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本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安排部署工作。各部门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特别针对因欺凌引发的矛盾纠纷要及时通报学校及教育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校园周边出租房等重点部位,网吧、游戏厅等重点场所行业的清理整治,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力保障在校师生安全及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稳定。合理调整全市巡逻力量,在学生上下学期间(包括中学晚自习上下学期间),加强巡逻频次,梳理校园周边易发案、监控盲区及复杂地段开展智慧巡逻工作,加强见警灯、见警车、见警察密度,强化震慑及应急处置。

为加强预防和治理中小学校校园欺凌工作,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牵头成立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各学校也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建立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制定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各单位、各学校主要领导要全面负责,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存在的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对贻误处理时机、酿成重大事端、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和追究问责。

责任编辑:宝华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首席记者 王树天 实习生 张鑫)11月12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了解到,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治理中小学校校园欺凌工作方案》(呼教通字〔2019〕134号),该《方案》明确,全市各级公安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学校结合各部门、警种的工作指导意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对滋扰校园、侵害师生安全的案件第一时间出警,迅速有效处置。

按照文件精神,首府将通过开展摸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心理干预,预防欺凌发生;部门联动,形成防治合力;家校联动,落实监护责任;合理教育惩戒,严防事态严重;强化追踪分析,建立辅导机制等六项具体措施,从各个角度切实防治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方案》指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本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安排部署工作。各部门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特别针对因欺凌引发的矛盾纠纷要及时通报学校及教育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校园周边出租房等重点部位,网吧、游戏厅等重点场所行业的清理整治,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力保障在校师生安全及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稳定。合理调整全市巡逻力量,在学生上下学期间(包括中学晚自习上下学期间),加强巡逻频次,梳理校园周边易发案、监控盲区及复杂地段开展智慧巡逻工作,加强见警灯、见警车、见警察密度,强化震慑及应急处置。

为加强预防和治理中小学校校园欺凌工作,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牵头成立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各学校也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建立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制定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各单位、各学校主要领导要全面负责,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存在的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对贻误处理时机、酿成重大事端、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和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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