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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松山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四官”问题典型案例

2019-11-15 14:45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刘惠)11月14日,赤峰市松山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四官”问题典型案例。

2015年,林立楠身为某借款合同纠纷案的主审法官,在诉讼保全过程中违反《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查封未到现场进行,未制作清单,导致被查封物品数量不能确定,且被申请人不认可并称材料已灭失,最终引发信访事件,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松山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明迪身为本案后续执行法官,违反《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查封未到现场进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2019年10月,松山区纪委决定对林立楠诫勉谈话,给予明迪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靳敏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刘惠)11月14日,赤峰市松山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四官”问题典型案例。

2015年,林立楠身为某借款合同纠纷案的主审法官,在诉讼保全过程中违反《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查封未到现场进行,未制作清单,导致被查封物品数量不能确定,且被申请人不认可并称材料已灭失,最终引发信访事件,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松山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明迪身为本案后续执行法官,违反《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查封未到现场进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2019年10月,松山区纪委决定对林立楠诫勉谈话,给予明迪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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