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王利军)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12月5日发布消息:日前,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鲁当柱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鲁当柱作为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担任内蒙古第二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副经理、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从中谋取个人利益,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