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通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由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责任编辑:张彬
(2020年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通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由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