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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控受贿756万余元 高忱受贿案开庭审理

2020-07-15 16:39 新华网  

庭审现场。(鄂尔多斯市中院供图)

新华网呼和浩特7月15日电(杨腾格尔)7月14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通辽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高忱涉嫌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忱在1995年至2019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职务调整、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56.57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定罪量刑相关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审判长对案件审理全程把控,引导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被告人高忱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合议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张彬

庭审现场。(鄂尔多斯市中院供图)

新华网呼和浩特7月15日电(杨腾格尔)7月14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通辽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高忱涉嫌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忱在1995年至2019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职务调整、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56.57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定罪量刑相关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审判长对案件审理全程把控,引导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被告人高忱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合议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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