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伦春旗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大杨树派出所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琵鹭。
据了解,大杨树镇包源村村民王某尧,在兴胜村看到一只嘴巴像鸭子一样又长又扁的“白色大鸟”在地上挣扎,飞不起来,将其救起送到鄂伦春旗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大杨树派出所。经民警初步观察,这只“白色大鸟”是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琵鹭。当时这只白琵鹭的状态不是特别好,虽然没有明显外伤,但是已经失去飞行能力。民警及时将情况向上级公安机关汇报,并将其送到阿里河镇野生动物救助站救助。
近期,鄂伦春旗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大杨树派出所,多次开展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努力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并且多次向群众发出倡议:如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千万不可以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要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
(侯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