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高压线迁改工程;
2、项目选址:本工程线路途经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
3、建设内容: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高压线迁改工程包含的迁改线路:(1)500kV 永丰线迁改:其中,永丰1回改造新建线路长度 26.6km,单回路架设; 永丰 II 回改造新建段线路长度 23.4km,单回路架设;永丰 III 回改造段新建线路长度23.6km,单回路架设。(2)500kV 永赛线迁改:双回北绕行方案改造段新建线路长度 49.5km,双回路架设;
4、项目总投资:35836万元;
5、项目性质:改扩建;
6、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7、联系方式:谭工,15924513224;
8、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10、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填写公众意见表后送于建设单位或填写电子版后发到邮箱(邮箱号:654025853@qq.com)。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