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隋维钧为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 杨劼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长。 决定免去: 张利平的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职务; 向东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长职务; 孙振云的自治区农牧厅厅长职务。 责任编辑:张彬
(2020年9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隋维钧为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 杨劼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长。 决定免去: 张利平的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职务; 向东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长职务; 孙振云的自治区农牧厅厅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