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保寿险内蒙古分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网信办联合开展2020年“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推动金融消费者教育和金融知识普及工作,引导广大金融消费者汇聚金融正能量,增强社会公众识别和防范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活动目的:
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清朗金融网络环境。
案情介绍:
客户苑某某,对保险认可度较高,保险意识较强,为自己及家人购买了多份保险产品。2020年初,苑某某购买了某寿险公司含有新冠肺炎特定疾病责任保险。
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肆虐,人心惶惶,2020年2月苑某某经疾控中心实验室筛查确认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属于无症状感染者,收入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隔离治疗。保险公司得知苑某某感染新冠肺炎,第一时间与其及家属沟通,得知苑某某在隔离住院中。为让客户安心治疗,及时获得赔款,在客户和医院的配合下,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调取了诊断证明、入院记录、核酸检测结果、CT检查结果、客户住院手续及相关照片等资料,客户住院期间即完成赔付,赔付金额50000元。
案件分析:
新冠疫情来势汹汹,客户不幸感染新冠病毒,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不惧疫情风险,积极调取资料,快速申请理赔,如同雪中送炭,为客户解决后顾之忧。
案件启示:
“保险让生活更美好”不仅仅是一个口号,保险是风险的转移,是对未来的准备,是家庭责任的体现和对未来不可知的担当,保险不是用来改变生活的,而是为了防止生活被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