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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切实加强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

2020-10-29 16:09 正北方网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10月29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日该局印发《关于加强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切实加强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

《通知》要求,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高度重视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加大检查力度和频率,实现学生小饭桌全覆盖监督检查。属地局根据辖区监管实际,组织学生“小饭桌”经营者进行培训,提高经营者的疫情防控意识和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督促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做好人员动态管理登记,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加工操作工作。日常经营活动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呼和浩特市餐饮业“四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供餐安全。

《通知》强调,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掌握好学生“小饭桌”底数,并及时将小饭桌食品安全情况和投诉举报电话通报同级教育部门,方便学生家长选择。同时要求,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要严查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下达取缔意见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由政府牵头,组织教育、卫健委、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法联合予以取缔。

责任编辑:宝华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10月29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日该局印发《关于加强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切实加强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

《通知》要求,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高度重视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加大检查力度和频率,实现学生小饭桌全覆盖监督检查。属地局根据辖区监管实际,组织学生“小饭桌”经营者进行培训,提高经营者的疫情防控意识和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督促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做好人员动态管理登记,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加工操作工作。日常经营活动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呼和浩特市餐饮业“四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供餐安全。

《通知》强调,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掌握好学生“小饭桌”底数,并及时将小饭桌食品安全情况和投诉举报电话通报同级教育部门,方便学生家长选择。同时要求,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要严查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下达取缔意见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由政府牵头,组织教育、卫健委、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法联合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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