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呼伦贝尔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由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202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呼伦贝尔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由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