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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善学善思善用 敢作敢为敢当——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白静

2020-12-01 15:26

白静为市民讲解法律知识

白静为行政机关开展专题讲座

在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白静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白静告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能够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这个荣誉称号,参加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表彰大会,现场聆听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我感到特别荣幸,也特别激动。我深知这既是一份荣誉与肯定,更是一种鞭策与激励。我将珍惜荣誉,不仅将荣誉带回来,把大会精神与总书记的重要嘱托带回来,更要把新时代的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带回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建功新时代。”

白静研究生毕业以后,一直从事基层检察工作,她多次承办群体性申诉监督案件,善于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稳定隐患;承担公益诉讼试点任务,勇于探索创新,敢啃硬骨头,探索符合边疆生态特点的公益司法保护模式,并在全区推广。作为自治区检察院确定的专家组成员和核心业务骨干,承担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培训巡讲全覆盖任务,指导基层公益诉讼办案。率先在全区组建上下两级一体化办案团队,率先实现跨区域案件异地管辖,率先探索以公益诉讼圆桌会议方式增进共识解决市域污染问题。她主办的两件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写入最高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专项工作报告,三件案件入选全区十大公益诉讼案例。因业绩突出,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先后获“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尽责圆梦践行者·北疆最美女性”、全区“十佳法治人物”荣誉称号,2018年11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2015年,白静所在的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被列入国家先期启动公益诉讼的试点单位。试点两年期间,她带领团队办理了全区第一例大气污染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了全区第一例、全国第二例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填补试点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空白。

带着敢闯敢拼的工作劲头,在公益诉讼正式立法并全面推开后,白静开始全力打造“检益青城”工作品牌与工作团队,带领团队将公益保护效果持续做优,将公益司法保护的青城模式不断推广。作为团队负责人,白静在全区率先组建由两级检察院检察官组成的专业化办案组,办理全区第一例市级行政机关被诉的案件(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解决了历时近10年的市区建筑垃圾堆放问题,并作为“新官必须理旧账”典型案例写入最高检察院专项报告。作为主办检察官,白静主办的全区首例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案涉污染企业承担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进行环保技术改造升级,从源头上解决行业(生物发酵类)难题,并支持企业申请国家专利,通过办案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共赢。因“一个案例催生一个专利”的突出效果,该案入选了全国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两周年的典型案例,同时成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的推荐入选案例。

办案中,白静始终坚持微笑服务、释法说理、主动推进,把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2017年,在办理一件因企业转制买断工龄引发的涉及近百人的劳动争议纠纷监督案件时,白静作为主办检察官,一边严格适用法律规定,认定案件不符合检察监督条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一边多次耐心细致地接待众多申请人。同时,她细心地关注到申诉群众在实际工作生活中面临的具体问题,认真地给出对策建议,并申请由单位出面,联系相关用人单位给予必要协助。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使这件自治区重点信访案件在检察环节实现“息诉罢访”。直到现在,她还经常接到这些申诉群众打来的咨询电话。

办案之余,她积极参与依法行政培训,先后为多个行政机关开展“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专题讲座,并先后赴多个盟市检察机关实地巡讲检察公益诉讼;作为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特聘的专业讲师,她以生动的讲课方式,结合具体案例,鼓励同学们关注公益诉讼;她积极录制“网络微课程”,并被最高检察院收录进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云课堂,成为全国业务条线的“必修课”;她始终关注社会公益,在担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团支部书记期间,组建了“首府青年检察志愿者服务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检察官,她善学善思善用,是学习型检察官;敢作敢为敢当,是公益诉讼实践者;勇当公益代言人,在守护绿水青山中诠释着检察担当!

□文/图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张俊英

责任编辑:孟捷

白静为市民讲解法律知识

白静为行政机关开展专题讲座

在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白静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白静告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能够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这个荣誉称号,参加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表彰大会,现场聆听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我感到特别荣幸,也特别激动。我深知这既是一份荣誉与肯定,更是一种鞭策与激励。我将珍惜荣誉,不仅将荣誉带回来,把大会精神与总书记的重要嘱托带回来,更要把新时代的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带回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建功新时代。”

白静研究生毕业以后,一直从事基层检察工作,她多次承办群体性申诉监督案件,善于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稳定隐患;承担公益诉讼试点任务,勇于探索创新,敢啃硬骨头,探索符合边疆生态特点的公益司法保护模式,并在全区推广。作为自治区检察院确定的专家组成员和核心业务骨干,承担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培训巡讲全覆盖任务,指导基层公益诉讼办案。率先在全区组建上下两级一体化办案团队,率先实现跨区域案件异地管辖,率先探索以公益诉讼圆桌会议方式增进共识解决市域污染问题。她主办的两件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写入最高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专项工作报告,三件案件入选全区十大公益诉讼案例。因业绩突出,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先后获“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尽责圆梦践行者·北疆最美女性”、全区“十佳法治人物”荣誉称号,2018年11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2015年,白静所在的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被列入国家先期启动公益诉讼的试点单位。试点两年期间,她带领团队办理了全区第一例大气污染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了全区第一例、全国第二例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填补试点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空白。

带着敢闯敢拼的工作劲头,在公益诉讼正式立法并全面推开后,白静开始全力打造“检益青城”工作品牌与工作团队,带领团队将公益保护效果持续做优,将公益司法保护的青城模式不断推广。作为团队负责人,白静在全区率先组建由两级检察院检察官组成的专业化办案组,办理全区第一例市级行政机关被诉的案件(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解决了历时近10年的市区建筑垃圾堆放问题,并作为“新官必须理旧账”典型案例写入最高检察院专项报告。作为主办检察官,白静主办的全区首例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案涉污染企业承担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进行环保技术改造升级,从源头上解决行业(生物发酵类)难题,并支持企业申请国家专利,通过办案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共赢。因“一个案例催生一个专利”的突出效果,该案入选了全国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两周年的典型案例,同时成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的推荐入选案例。

办案中,白静始终坚持微笑服务、释法说理、主动推进,把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2017年,在办理一件因企业转制买断工龄引发的涉及近百人的劳动争议纠纷监督案件时,白静作为主办检察官,一边严格适用法律规定,认定案件不符合检察监督条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一边多次耐心细致地接待众多申请人。同时,她细心地关注到申诉群众在实际工作生活中面临的具体问题,认真地给出对策建议,并申请由单位出面,联系相关用人单位给予必要协助。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使这件自治区重点信访案件在检察环节实现“息诉罢访”。直到现在,她还经常接到这些申诉群众打来的咨询电话。

办案之余,她积极参与依法行政培训,先后为多个行政机关开展“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专题讲座,并先后赴多个盟市检察机关实地巡讲检察公益诉讼;作为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特聘的专业讲师,她以生动的讲课方式,结合具体案例,鼓励同学们关注公益诉讼;她积极录制“网络微课程”,并被最高检察院收录进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云课堂,成为全国业务条线的“必修课”;她始终关注社会公益,在担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团支部书记期间,组建了“首府青年检察志愿者服务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检察官,她善学善思善用,是学习型检察官;敢作敢为敢当,是公益诉讼实践者;勇当公益代言人,在守护绿水青山中诠释着检察担当!

□文/图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张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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