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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对环保重点工作进行全面盘点

2021-01-14 11:31 生态乌兰察布  

2021年1月13日,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2020年重点工作总结会,听取2020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十四五”时期及2021年重点工作思路汇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海龙主持会议并讲话。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利民、马玉峰,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河,局代理总工程师杨学兵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十三五”以来特别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两大任务和“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生态文明建设”三件大事,围绕既定目标,合力攻坚,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污染防治工作圆满收官。

会议强调,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提前谋划做好“十四五”及2021年工作意义重大。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系统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祖国万里绿色长城。

会议强调,2021年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系统要以迎接中央环保督察为第一要务,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要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全力抓好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进一步巩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得到提升。

会上,各旗县市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分别汇报了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责任编辑:姚亚兵

2021年1月13日,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2020年重点工作总结会,听取2020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十四五”时期及2021年重点工作思路汇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海龙主持会议并讲话。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利民、马玉峰,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河,局代理总工程师杨学兵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十三五”以来特别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两大任务和“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生态文明建设”三件大事,围绕既定目标,合力攻坚,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污染防治工作圆满收官。

会议强调,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提前谋划做好“十四五”及2021年工作意义重大。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系统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祖国万里绿色长城。

会议强调,2021年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系统要以迎接中央环保督察为第一要务,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要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全力抓好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进一步巩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得到提升。

会上,各旗县市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分别汇报了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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