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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裁判执行 努力兑现合法权益---2020年临河区法院执行工作回眸

2021-02-01 10:24

执行工作关乎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顺利得到实现,只有把执行工作做到当事人心坎里,坚持高效执行,切实保障民生权益,才能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2020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以创新引领执行工作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执行措施,在“切实解决执行难”阶段,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努力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执行答卷。

全年受理执行案件 8262 件,同比增长 7.2%,执结 7122 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 4.3 亿元。

构建“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团队”的办案模式。在执行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协调下,速执团队、实施团队按照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依法采取相应措施。案件进入执行系统后,3日内提起总对总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银行存款、网络资金、保险、证券、车辆、不动产进行查询,各协助执行部门进行反馈。对查到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能直接进行网络冻结的,当即进行线上冻结;需要线下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执行干警也会在三日内采取线下措施,切实保障申请人权益。充分发挥内外协同、上下联动合力,与部分行政职能单位及其他法院之间相互沟通,建立起信息共享、线索反馈、协作等一系列联动机制,促进执行效率提升。

引入人民调解员调解执行机制。设立执调组,在网络查控结束后,将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便于督促履行的案件交执调组进行调解,调解案件时限为15个工作日,经调解不能执结的案件15个工作日后转执行团队。2020年,共执行调解756件案件,调解成功382件,化解率50.5%。

完善“一案一账户”。培养规范执行、阳光执行、文明执行新理念,通过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的智能化处理,就可实现案款、案号、当事人的一一对应,提高执行工作效率、透明度,缓解了执行工作中存在缺乏监督、案款发放不畅通等问题,有效避免了执行案款的积压,增强了执行实效。

引入集约管理服务平台。该平台具备案件批量导入、案件超期提醒、案件财产监管等功能,执行法官将已结案件查控财产录入平台后,平台会在到期前20天自动提醒,实现了对终本、终结案件全程监控预警,使执行人员轻装上阵,杜绝超期、脱封现象。

定期召开法官联席会议。由院长、分管领导、执行局长逐案督办进展缓慢案件、信访案件,共清理该类案件 780 件,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化解“骨头”案件63 件。

实行不动产拍卖审查备案机制。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对不动产拍卖的节点工作进行备案登记,规范拍卖流程,防范执行风险。

推动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惩戒法律机制。2020年,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批次共50余人次,多渠道、全方位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

加大司法强制执行力度。采取司法拘留、打击拒执犯罪等方式,营造强大的声势和压力,有力维护了社会诚信和法律尊严。常态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夏日雷霆”、“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有效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依法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实施司法拘留 40 人,限制高消费 5954 人次。

(付凯敏)

责任编辑:周婷

执行工作关乎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顺利得到实现,只有把执行工作做到当事人心坎里,坚持高效执行,切实保障民生权益,才能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2020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以创新引领执行工作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执行措施,在“切实解决执行难”阶段,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努力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执行答卷。

全年受理执行案件 8262 件,同比增长 7.2%,执结 7122 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 4.3 亿元。

构建“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团队”的办案模式。在执行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协调下,速执团队、实施团队按照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依法采取相应措施。案件进入执行系统后,3日内提起总对总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银行存款、网络资金、保险、证券、车辆、不动产进行查询,各协助执行部门进行反馈。对查到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能直接进行网络冻结的,当即进行线上冻结;需要线下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执行干警也会在三日内采取线下措施,切实保障申请人权益。充分发挥内外协同、上下联动合力,与部分行政职能单位及其他法院之间相互沟通,建立起信息共享、线索反馈、协作等一系列联动机制,促进执行效率提升。

引入人民调解员调解执行机制。设立执调组,在网络查控结束后,将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便于督促履行的案件交执调组进行调解,调解案件时限为15个工作日,经调解不能执结的案件15个工作日后转执行团队。2020年,共执行调解756件案件,调解成功382件,化解率50.5%。

完善“一案一账户”。培养规范执行、阳光执行、文明执行新理念,通过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的智能化处理,就可实现案款、案号、当事人的一一对应,提高执行工作效率、透明度,缓解了执行工作中存在缺乏监督、案款发放不畅通等问题,有效避免了执行案款的积压,增强了执行实效。

引入集约管理服务平台。该平台具备案件批量导入、案件超期提醒、案件财产监管等功能,执行法官将已结案件查控财产录入平台后,平台会在到期前20天自动提醒,实现了对终本、终结案件全程监控预警,使执行人员轻装上阵,杜绝超期、脱封现象。

定期召开法官联席会议。由院长、分管领导、执行局长逐案督办进展缓慢案件、信访案件,共清理该类案件 780 件,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化解“骨头”案件63 件。

实行不动产拍卖审查备案机制。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对不动产拍卖的节点工作进行备案登记,规范拍卖流程,防范执行风险。

推动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惩戒法律机制。2020年,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批次共50余人次,多渠道、全方位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

加大司法强制执行力度。采取司法拘留、打击拒执犯罪等方式,营造强大的声势和压力,有力维护了社会诚信和法律尊严。常态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夏日雷霆”、“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有效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依法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实施司法拘留 40 人,限制高消费 5954 人次。

(付凯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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