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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03-19 14:55 呼和浩特日报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4日在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赵希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0873件,审执结79772件,结案率87.78%;其中,市中院受理11515件,审执结10514件,结案率91.31%。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07.74件。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护航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响应党中央号令,全市法院700余名党员干警自觉投身抗疫一线,深入社区、村镇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市中院选派50名干警组成抗疫党员突击队,协助赛罕区人民路街道支农社区24小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得到人民群众“防控疫情 心系百姓 情暖社会 无私奉献”的高度评价。制定《关于做好涉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全面开展在线立案、调解、庭审、送达等线上诉讼活动,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加强疫情防控司法应对,落实纾困惠企政策,保障复工复产,助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措施、制假售假、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各类违法犯罪,共审结19件21人,为首府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惩涉众型金融犯罪,审结“套路贷”、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1件41人,维护金融秩序。聚焦精准脱贫,依法审理土地承包流转、征地补偿等案件162件,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聚焦污染防治,践行“两山”理念,推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理模式,审结环境资源案件57件。联合检察机关在托克托县法院建立“青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审结商事案件9040件,标的额123.86亿元。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走访企业60余家,梳理意见建议35条,制定15项活动方案,努力营造首府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制定《关于适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工作办法》,依法审结涉“蒙草”“意林”等知识产权案件631件,保护和鼓励科技创新。针对房地产案件审判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形成房地产案件裁判指引会议纪要、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办证违约责任会议纪要,统一两级法院裁判裁量标准,促进房地产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强化府院联动建设,与市政府联合制定《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常态化机制实施方案》,妥善处置了自治区首例“处僵治困”内蒙古电建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和呼和浩特市首例“执转破”内蒙古坤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件,通过破产重整,使企业摆脱生存困境,重新焕发生机。

依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审结行政案件1298件。加强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执行,裁定准予执行428件,不予执行75件。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发布《行政机关行政败诉案件的原因分析及建议》白皮书,完成行政审判法治教育平台设计方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895件,反馈589件,促进依法行政,推动依法治市。

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平安首府”建设

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紧紧围绕“平安首府”建设,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120 件,判处罪犯 3676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601人。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293件400人,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审结各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44件54人,依法审理了许爱莲、王威亮、宋建基等贪污、受贿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审结了全区首例、全国年度唯一“百名红通人员”白静贪污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对外逃人员形成有力的法律威慑。该案入选“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

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全市法院依法审理一审涉黑恶案件120件729人,二审涉黑恶案件56件353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41人,重刑率33%。一审、二审案件全部清结,居全区首位,实现了无突发情况、无安全问题、无疫情感染、无舆情炒作、无闹庭事件、无信访事件的“六无”目标,市中院在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依法审理了王利明、赵文远、章华等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不断壮大扫黑除恶声威。加大“深挖彻查”力度,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线索68件。加大“打财断血”力度,依法追缴罚没涉黑恶财产1.14亿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对11名被告人宣告无罪。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209件。逐案清查1990年以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杜绝“纸面服刑”,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591名被告人宣告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为没有聘请律师的1103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权。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认罪认罚刑事案件1995件2521人,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判处未成年罪犯124人,封存犯罪记录,进行回访帮教,帮助未成年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用法治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集约高效、多元解纷、智慧精准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的全流程诉讼服务,市中院诉服考核指标位居全区法院前列。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实体解纷功能,全市法院立案前化解纠纷5251件,同比上升95.4%。深化跨域立案服务改革,全年跨域立案90件,实现立案登记范畴内的案件类型全覆盖。开展“分调裁审”改革,组建立案调解和快审团队,实现诉前调解、繁简分流、简案速裁,全市法院10个速裁团队办理速裁案件9950件,平均审理天数22天,让司法为民驶上“快车道”。

注重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护。坚持调判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5420件。妥善审结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等涉民生纠纷4115件,依法审结了全区首例内蒙古小哥出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一步推进治欠保支工作,与市总工会紧密配合,在全市6家基层法院试点设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对接办公室。与市劳动仲裁委联合签署《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衔接会议纪要》,统一劳动争议案件裁审标准,全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958件,为职工追索劳动报酬1800余万元。加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力度,举全市法院之力,攻坚克难,办结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信访案件1433件。加强司法人文关怀,为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590余万元,向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20余万元。

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题,突出“一性两化”。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2200件,执结28332 件,执结率87.99%,执行标的金额39亿元。开展涉“五类案件集中执行”“执行攻坚月”“百日攻坚”等集中执行专项行动,集中处理了一批执行积案。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与市发改委联合印发《呼和浩特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清单(试行)》,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425人,限制高消费22156人,司法拘留160人。积极推进网络拍卖工作,实现网拍全覆盖。

四、持续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完善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审判权运行、约束和常态化监督机制。健全智能分案系统,实现随机分案、全程留痕。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在86个流程节点中,对保全、审限等27个重要节点动态跟踪、实时预警。完善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权力清单,搭建“四类案件”识别监管平台,落实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专题研究、逐案讲评、以查促改。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和发改案件分析通报制度,逐月通报评查结果,定期召开发改案件分析会,提升审判质量。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市法院院庭长办结案件36970件,占结案总数的46.34%。

积极推进审判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完善主审法官会议制度,市中院全年审委会讨论重大事项110项,主审法官会议研讨案件1112件。实施类案强制检索,建立类案同判机制,制定规范案件自由裁量权、不当得利、侵权责任、买卖合同、执行异议案件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建立未结案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针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摸排和案件动态跟踪分析,做到一案一报告,逐案做到“四定”,杜绝案件无法定理由而长期未结的情况,切实依法保障诉讼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强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全面落实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上线智能云柜系统,实行类案智能推送、文书自动生成、语音文字自动转换等方式提高审判质效。持续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上网公开裁判文书55358份,直播庭审5181场,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推行“指间诉讼、掌上办案”,通过“内蒙古微法院”立案 529件,电子送达2688 件,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推进审判与科技相融合,自主研发全场景无纸化移动办案平台正式上线,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五、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整体工作安排、重要专项工作、重大敏感案件,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院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召开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守好维护民族团结生命线。

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完善干警业务能力提升计划,制定《2020年度全市法院教育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培训干警77期 2928人次。积极开展干部轮岗和“上挂下派”活动,市中院共有101名干警完成轮岗,3名干警到基层法院工作锻炼。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司法业务技能比赛等活动,有力提升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和化解复杂社会矛盾的能力。全市法院38个集体、152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杨利民、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周敏、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韩宇等一批先进人物代表。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实施文化兴院战略,制定《市中院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呼和浩特法院业余乌兰牧骑、举办建院七十周年工作展示周活动、拍摄宣传片《正道》和微电影《芳华》、设计法官影像墙、抗击疫情宣传走廊,组织开展了院领导推荐读书、“法官沙龙”“青法杯”篮球赛、共商院是座谈会等一系列文化活动,进一步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气。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推进自治区党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执行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刻认识身边违纪违法案带来的严重后果和沉痛教训,持续开展“以案促改”“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等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强化监督问责,全年组织处理25人,党纪政纪处分 21人,移送司法机关 6人。

六、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法院工作情况。办理人大交督办件、代表议案及意见建议8件。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参加座谈、旁听庭审等22次130人次。

自觉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向市政协和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征求意见,办结市政协交办的委员提案9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任特约监督员实现对法院监督全覆盖,邀请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11684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92.48%。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19次,在自治区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240篇,在官网、官微、门户网站发稿7000余篇,拍摄微电影、微视频94部。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市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83次,依法审结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的抗诉案件50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19件,维持12件,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19件。办理检察建议342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2020年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代表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的理解、信任、监督和支持,有力推动了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和首府司法事业的进步。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总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诉源治理亟待深化。二是队伍建设尚未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人才梯队建设存在短板,基层法院人才断层现象较为严重。三是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司法作风不正、司法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对此,我们将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推进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建设,为建设美丽青城、草原都市,实现“十四五”时期首府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毫不动摇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遵循,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坚持围绕大局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首府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主动将法院工作融入首府发展大局,紧扣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紧紧围绕打造美丽青城、草原都市等重大战略部署,找准司法工作结合点、切入点,创造性开展工作,为首府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工作开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三是坚持司法对营商环境的规范和指引,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完善和落实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制度机制,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功能,帮助企业重获新生。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司法应对,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四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切实维护首府社会安全稳定。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构建大安全格局,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首府建设。持续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五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水平。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审理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以司法手段促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纠纷解决渠道。

六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的法院队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市政法系统“3+2”专项整治,毫不动摇地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始终为之奋斗的目标。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有力监督下,努力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责任编辑:孟捷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4日在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赵希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0873件,审执结79772件,结案率87.78%;其中,市中院受理11515件,审执结10514件,结案率91.31%。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07.74件。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护航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响应党中央号令,全市法院700余名党员干警自觉投身抗疫一线,深入社区、村镇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市中院选派50名干警组成抗疫党员突击队,协助赛罕区人民路街道支农社区24小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得到人民群众“防控疫情 心系百姓 情暖社会 无私奉献”的高度评价。制定《关于做好涉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全面开展在线立案、调解、庭审、送达等线上诉讼活动,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加强疫情防控司法应对,落实纾困惠企政策,保障复工复产,助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措施、制假售假、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各类违法犯罪,共审结19件21人,为首府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惩涉众型金融犯罪,审结“套路贷”、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1件41人,维护金融秩序。聚焦精准脱贫,依法审理土地承包流转、征地补偿等案件162件,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聚焦污染防治,践行“两山”理念,推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理模式,审结环境资源案件57件。联合检察机关在托克托县法院建立“青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审结商事案件9040件,标的额123.86亿元。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走访企业60余家,梳理意见建议35条,制定15项活动方案,努力营造首府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制定《关于适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工作办法》,依法审结涉“蒙草”“意林”等知识产权案件631件,保护和鼓励科技创新。针对房地产案件审判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形成房地产案件裁判指引会议纪要、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办证违约责任会议纪要,统一两级法院裁判裁量标准,促进房地产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强化府院联动建设,与市政府联合制定《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常态化机制实施方案》,妥善处置了自治区首例“处僵治困”内蒙古电建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和呼和浩特市首例“执转破”内蒙古坤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件,通过破产重整,使企业摆脱生存困境,重新焕发生机。

依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审结行政案件1298件。加强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执行,裁定准予执行428件,不予执行75件。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发布《行政机关行政败诉案件的原因分析及建议》白皮书,完成行政审判法治教育平台设计方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895件,反馈589件,促进依法行政,推动依法治市。

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平安首府”建设

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紧紧围绕“平安首府”建设,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120 件,判处罪犯 3676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601人。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293件400人,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审结各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44件54人,依法审理了许爱莲、王威亮、宋建基等贪污、受贿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审结了全区首例、全国年度唯一“百名红通人员”白静贪污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对外逃人员形成有力的法律威慑。该案入选“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

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全市法院依法审理一审涉黑恶案件120件729人,二审涉黑恶案件56件353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41人,重刑率33%。一审、二审案件全部清结,居全区首位,实现了无突发情况、无安全问题、无疫情感染、无舆情炒作、无闹庭事件、无信访事件的“六无”目标,市中院在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依法审理了王利明、赵文远、章华等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不断壮大扫黑除恶声威。加大“深挖彻查”力度,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线索68件。加大“打财断血”力度,依法追缴罚没涉黑恶财产1.14亿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对11名被告人宣告无罪。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209件。逐案清查1990年以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杜绝“纸面服刑”,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591名被告人宣告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为没有聘请律师的1103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权。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认罪认罚刑事案件1995件2521人,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判处未成年罪犯124人,封存犯罪记录,进行回访帮教,帮助未成年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用法治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集约高效、多元解纷、智慧精准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的全流程诉讼服务,市中院诉服考核指标位居全区法院前列。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实体解纷功能,全市法院立案前化解纠纷5251件,同比上升95.4%。深化跨域立案服务改革,全年跨域立案90件,实现立案登记范畴内的案件类型全覆盖。开展“分调裁审”改革,组建立案调解和快审团队,实现诉前调解、繁简分流、简案速裁,全市法院10个速裁团队办理速裁案件9950件,平均审理天数22天,让司法为民驶上“快车道”。

注重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护。坚持调判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5420件。妥善审结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等涉民生纠纷4115件,依法审结了全区首例内蒙古小哥出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一步推进治欠保支工作,与市总工会紧密配合,在全市6家基层法院试点设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对接办公室。与市劳动仲裁委联合签署《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衔接会议纪要》,统一劳动争议案件裁审标准,全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958件,为职工追索劳动报酬1800余万元。加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力度,举全市法院之力,攻坚克难,办结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信访案件1433件。加强司法人文关怀,为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590余万元,向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20余万元。

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题,突出“一性两化”。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2200件,执结28332 件,执结率87.99%,执行标的金额39亿元。开展涉“五类案件集中执行”“执行攻坚月”“百日攻坚”等集中执行专项行动,集中处理了一批执行积案。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与市发改委联合印发《呼和浩特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清单(试行)》,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425人,限制高消费22156人,司法拘留160人。积极推进网络拍卖工作,实现网拍全覆盖。

四、持续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完善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审判权运行、约束和常态化监督机制。健全智能分案系统,实现随机分案、全程留痕。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在86个流程节点中,对保全、审限等27个重要节点动态跟踪、实时预警。完善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权力清单,搭建“四类案件”识别监管平台,落实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专题研究、逐案讲评、以查促改。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和发改案件分析通报制度,逐月通报评查结果,定期召开发改案件分析会,提升审判质量。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市法院院庭长办结案件36970件,占结案总数的46.34%。

积极推进审判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完善主审法官会议制度,市中院全年审委会讨论重大事项110项,主审法官会议研讨案件1112件。实施类案强制检索,建立类案同判机制,制定规范案件自由裁量权、不当得利、侵权责任、买卖合同、执行异议案件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建立未结案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针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摸排和案件动态跟踪分析,做到一案一报告,逐案做到“四定”,杜绝案件无法定理由而长期未结的情况,切实依法保障诉讼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强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全面落实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上线智能云柜系统,实行类案智能推送、文书自动生成、语音文字自动转换等方式提高审判质效。持续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上网公开裁判文书55358份,直播庭审5181场,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推行“指间诉讼、掌上办案”,通过“内蒙古微法院”立案 529件,电子送达2688 件,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推进审判与科技相融合,自主研发全场景无纸化移动办案平台正式上线,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五、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整体工作安排、重要专项工作、重大敏感案件,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院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召开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守好维护民族团结生命线。

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完善干警业务能力提升计划,制定《2020年度全市法院教育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培训干警77期 2928人次。积极开展干部轮岗和“上挂下派”活动,市中院共有101名干警完成轮岗,3名干警到基层法院工作锻炼。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司法业务技能比赛等活动,有力提升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和化解复杂社会矛盾的能力。全市法院38个集体、152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杨利民、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周敏、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韩宇等一批先进人物代表。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实施文化兴院战略,制定《市中院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呼和浩特法院业余乌兰牧骑、举办建院七十周年工作展示周活动、拍摄宣传片《正道》和微电影《芳华》、设计法官影像墙、抗击疫情宣传走廊,组织开展了院领导推荐读书、“法官沙龙”“青法杯”篮球赛、共商院是座谈会等一系列文化活动,进一步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气。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推进自治区党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执行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刻认识身边违纪违法案带来的严重后果和沉痛教训,持续开展“以案促改”“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等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强化监督问责,全年组织处理25人,党纪政纪处分 21人,移送司法机关 6人。

六、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法院工作情况。办理人大交督办件、代表议案及意见建议8件。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参加座谈、旁听庭审等22次130人次。

自觉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向市政协和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征求意见,办结市政协交办的委员提案9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任特约监督员实现对法院监督全覆盖,邀请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11684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92.48%。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19次,在自治区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240篇,在官网、官微、门户网站发稿7000余篇,拍摄微电影、微视频94部。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市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83次,依法审结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的抗诉案件50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19件,维持12件,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19件。办理检察建议342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2020年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代表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的理解、信任、监督和支持,有力推动了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和首府司法事业的进步。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总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诉源治理亟待深化。二是队伍建设尚未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人才梯队建设存在短板,基层法院人才断层现象较为严重。三是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司法作风不正、司法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对此,我们将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推进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建设,为建设美丽青城、草原都市,实现“十四五”时期首府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毫不动摇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遵循,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坚持围绕大局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首府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主动将法院工作融入首府发展大局,紧扣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紧紧围绕打造美丽青城、草原都市等重大战略部署,找准司法工作结合点、切入点,创造性开展工作,为首府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工作开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三是坚持司法对营商环境的规范和指引,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完善和落实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制度机制,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功能,帮助企业重获新生。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司法应对,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四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切实维护首府社会安全稳定。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构建大安全格局,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首府建设。持续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五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水平。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审理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以司法手段促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纠纷解决渠道。

六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的法院队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市政法系统“3+2”专项整治,毫不动摇地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始终为之奋斗的目标。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有力监督下,努力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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