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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100天 鄂尔多斯交管部门重拳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2021-04-09 09:27

正北方网讯(记者 范亚康)为深入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市公安局于4月1日至7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整治“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百日行动。

此次“百日行动”紧扣部局、厅局2021年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组织开展。通过近期开展的拼车包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全市“危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工作、城市工程运输车综合治理行动、货车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华北片区货车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延续和拓展今年以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的成效,努力实现源头隐患得到有效消除,道路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重点车辆得到有效管控,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努力实现“一提升,两清零,三下降”(即:“重点违法行为查处量全面提升;重大风险隐患路段风险点全部清零,重点企业、车辆、驾驶人源头隐患全部清零;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全面下降),全力稳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具体将措施有:

(一)迅速开展重大风险隐患路段清零工作。各地以国省干线公路、农村牧区道路、高速公路为重点,全面开展新一轮的道路重大风险隐患路段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定点、定位、定人、定路段、定责任。重大风险隐患挂牌督办,要求每旗区挂牌督办自治区级和市级隐患不低于1处,旗区级挂牌督办隐患不低于10处,迅速推动道路交通源头隐患“动态归零”。充分发挥安委办平台作用,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大对隐患路段、点位的整改力度,特别是对国省干道、农牧区大的平交路口没有信号灯、减速带、警示牌的,及时排查上报支队并录入系统建档留存,6月20日前一律整改到位。

(二)全面开展重点企业、车辆、驾驶人安全隐患清零工作。一是深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理。落实“两客一危一货”、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隐患“清零”制度,保证重点驾驶人按期审验率、有效期满换证率、满分学习率达标,实现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带病上路”问题明显减少。二是推进机动车检测、登记查验和驾驶人考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机动车查验规范标准,严禁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规车辆办理登记;严把车辆检测关,严禁为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和公告参数的机动车通过检测,出具虚假安全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强化驾驶人考试场地、系统、设备管理,严把驾驶人考试关,杜绝驾驶人考试弄虚舞弊,切实把好车辆、驾驶人准入关口,不断提升“车”的安全性能和“人”的驾驶技术。三是加快淘汰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和卧铺客车。四是强化全业务综合监管。大力推进综合监管系统深度应用,推动各级监管中心发挥作用,逐步形成预警发现、分析研判、核查处理、堵塞漏洞一体化闭环监管体系。五是推动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对存量大、隐患多以及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逾期未整改的运输企业,联合相关部门,综合使用责令整改、情况通报、路面管控、禁止上路、行政处罚和征信管理等措施,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三)扎实开展重点道路交通违法集中查处工作。各地屯警路面,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在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农牧区、城市三个主战场集中发力,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完善常态化执法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打防控一体化工作格局。每月“逢五”开展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百日行动”(5日、15日、25日);“逢十”开展华北片区货车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日(10日、20日、30日);4月2日至6日,4月30日至5月6日为拼车包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日;同步行动、同步打击,集中掀起整治热潮。深入开展“零酒驾”创建活动、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专项治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集中治理等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扎实组织开展周末夜查专项行动,形成交通违法整治长效机制。

(四)主动开展农村牧区道路交通安全守护工作。一是继续深化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全面落实保障机制,补足农村地区警力不足的短板。二是辖区内存在农牧区道路的旗区大队,派出执法小分队,以农忙、庙会、赶集、假期等重点时期为重点,每周不少于2次,下乡镇、进农村开展突击检查执法、集中劝导活动。三是积极会同治安等警种,加快构建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和乡村振兴警务一体化工作机制。

(五)精准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引导工作。坚持精准提示、持续曝光、宣传引导“三位一体”的宣传攻势总体工作思路,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强大整治声势。一是全面落实“警示教育覆盖一遍、家庭读本配发一遍、主题宣讲普及一遍”教育措施,实现辖区警示教育全覆盖、交通安全基本常识全覆盖。充分发挥各类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作用,及时更新警示提示内容,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网络,组织向重点驾驶人、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等三类重点群体精准提示教育。二是针对安全隐患多、交通违法突出的企业、车辆、路段等,定期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曝光行动。三是针对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制作一批台签式宣传标牌,在辖区酒店宾馆的餐桌、客房全覆盖投放,在商场吧台等营业性场所的工作台、服务台全覆盖投放。制作一批海报式即时贴,在公共场所、各大单位的电梯口、楼宇门亭等场所全覆盖粘贴。制作一批条幅在停车场、道路出入口和其它重点场所悬挂,制作一批图文音视在小喇叭电子屏投放,制作一批告知卡(册),向大货车危化车驾驶人和管理人发放。

(六)积极开展部门交通安全协同共治工作。一是深化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建立健全事故联合调查、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推动相关部门、行业履职尽责。二是定期将重点营运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和清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通报交通运输、安监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叠加处罚”、联合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三是在城区推动按照“3+3”路口秩序综治架构(民警、辅警、协管员+志愿者、新学员和满分驾驶人),配强城区路口管理力量,加强路口秩序管理。四是用好“两站两员”,发动村委会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和违法劝导,有效减少酒驾、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今年开展的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百日行动”是去年“减量控大”工作的进一步延续和拓展。4月份行动开展以来,鄂尔多斯市共出动警力7240人次,警车1863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4441起,实现了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的工作目标。

责任编辑:姚亚兵

正北方网讯(记者 范亚康)为深入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市公安局于4月1日至7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整治“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百日行动。

此次“百日行动”紧扣部局、厅局2021年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组织开展。通过近期开展的拼车包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全市“危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工作、城市工程运输车综合治理行动、货车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华北片区货车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延续和拓展今年以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的成效,努力实现源头隐患得到有效消除,道路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重点车辆得到有效管控,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努力实现“一提升,两清零,三下降”(即:“重点违法行为查处量全面提升;重大风险隐患路段风险点全部清零,重点企业、车辆、驾驶人源头隐患全部清零;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全面下降),全力稳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具体将措施有:

(一)迅速开展重大风险隐患路段清零工作。各地以国省干线公路、农村牧区道路、高速公路为重点,全面开展新一轮的道路重大风险隐患路段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定点、定位、定人、定路段、定责任。重大风险隐患挂牌督办,要求每旗区挂牌督办自治区级和市级隐患不低于1处,旗区级挂牌督办隐患不低于10处,迅速推动道路交通源头隐患“动态归零”。充分发挥安委办平台作用,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大对隐患路段、点位的整改力度,特别是对国省干道、农牧区大的平交路口没有信号灯、减速带、警示牌的,及时排查上报支队并录入系统建档留存,6月20日前一律整改到位。

(二)全面开展重点企业、车辆、驾驶人安全隐患清零工作。一是深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理。落实“两客一危一货”、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隐患“清零”制度,保证重点驾驶人按期审验率、有效期满换证率、满分学习率达标,实现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带病上路”问题明显减少。二是推进机动车检测、登记查验和驾驶人考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机动车查验规范标准,严禁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规车辆办理登记;严把车辆检测关,严禁为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和公告参数的机动车通过检测,出具虚假安全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强化驾驶人考试场地、系统、设备管理,严把驾驶人考试关,杜绝驾驶人考试弄虚舞弊,切实把好车辆、驾驶人准入关口,不断提升“车”的安全性能和“人”的驾驶技术。三是加快淘汰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和卧铺客车。四是强化全业务综合监管。大力推进综合监管系统深度应用,推动各级监管中心发挥作用,逐步形成预警发现、分析研判、核查处理、堵塞漏洞一体化闭环监管体系。五是推动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对存量大、隐患多以及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逾期未整改的运输企业,联合相关部门,综合使用责令整改、情况通报、路面管控、禁止上路、行政处罚和征信管理等措施,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三)扎实开展重点道路交通违法集中查处工作。各地屯警路面,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在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农牧区、城市三个主战场集中发力,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完善常态化执法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打防控一体化工作格局。每月“逢五”开展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百日行动”(5日、15日、25日);“逢十”开展华北片区货车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日(10日、20日、30日);4月2日至6日,4月30日至5月6日为拼车包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日;同步行动、同步打击,集中掀起整治热潮。深入开展“零酒驾”创建活动、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专项治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集中治理等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扎实组织开展周末夜查专项行动,形成交通违法整治长效机制。

(四)主动开展农村牧区道路交通安全守护工作。一是继续深化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全面落实保障机制,补足农村地区警力不足的短板。二是辖区内存在农牧区道路的旗区大队,派出执法小分队,以农忙、庙会、赶集、假期等重点时期为重点,每周不少于2次,下乡镇、进农村开展突击检查执法、集中劝导活动。三是积极会同治安等警种,加快构建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和乡村振兴警务一体化工作机制。

(五)精准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引导工作。坚持精准提示、持续曝光、宣传引导“三位一体”的宣传攻势总体工作思路,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强大整治声势。一是全面落实“警示教育覆盖一遍、家庭读本配发一遍、主题宣讲普及一遍”教育措施,实现辖区警示教育全覆盖、交通安全基本常识全覆盖。充分发挥各类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作用,及时更新警示提示内容,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网络,组织向重点驾驶人、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等三类重点群体精准提示教育。二是针对安全隐患多、交通违法突出的企业、车辆、路段等,定期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曝光行动。三是针对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制作一批台签式宣传标牌,在辖区酒店宾馆的餐桌、客房全覆盖投放,在商场吧台等营业性场所的工作台、服务台全覆盖投放。制作一批海报式即时贴,在公共场所、各大单位的电梯口、楼宇门亭等场所全覆盖粘贴。制作一批条幅在停车场、道路出入口和其它重点场所悬挂,制作一批图文音视在小喇叭电子屏投放,制作一批告知卡(册),向大货车危化车驾驶人和管理人发放。

(六)积极开展部门交通安全协同共治工作。一是深化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建立健全事故联合调查、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推动相关部门、行业履职尽责。二是定期将重点营运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和清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通报交通运输、安监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叠加处罚”、联合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三是在城区推动按照“3+3”路口秩序综治架构(民警、辅警、协管员+志愿者、新学员和满分驾驶人),配强城区路口管理力量,加强路口秩序管理。四是用好“两站两员”,发动村委会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和违法劝导,有效减少酒驾、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今年开展的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百日行动”是去年“减量控大”工作的进一步延续和拓展。4月份行动开展以来,鄂尔多斯市共出动警力7240人次,警车1863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4441起,实现了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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