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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在凉城县永兴水库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

2021-04-21 16:29 渔政管理站  

为推进乌兰察布市渔业法治化进程,确保渔业绿色、安全、规范、可持续发展,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2021年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和工作安排,2021年4月15日,乌兰察布市渔政管理站联合凉城县农牧和科技局渔政管理站和水产站开展了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月现场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在凉城县黄河二级支流的永兴水库开展,市、县两级渔政执法人员悬挂了“宣传月”横幅,紧密围绕渔业各项法律法规制度,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解读等形式,向渔区群众大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农业部关于实行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渔业法>办法》等渔业相关法律法规。

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车辆2台,执法人员11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了渔民尊法守法的自觉性,增强了渔区群众对渔业资源的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周婷

为推进乌兰察布市渔业法治化进程,确保渔业绿色、安全、规范、可持续发展,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2021年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和工作安排,2021年4月15日,乌兰察布市渔政管理站联合凉城县农牧和科技局渔政管理站和水产站开展了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月现场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在凉城县黄河二级支流的永兴水库开展,市、县两级渔政执法人员悬挂了“宣传月”横幅,紧密围绕渔业各项法律法规制度,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解读等形式,向渔区群众大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农业部关于实行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渔业法>办法》等渔业相关法律法规。

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车辆2台,执法人员11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了渔民尊法守法的自觉性,增强了渔区群众对渔业资源的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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