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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加河镇:做好2021年城乡低保、特困提标发放工作

2021-05-19 11:43

近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字〔2021〕25号)文件要求,农村低保新标准A类6042/年503.5/月,B类3916/年326/月,C类3189/年265.75/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666.66元/月提高到每人725元/月,新标准从2021年1月起执行,要求5月底完成补发工作。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增强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民政办积极部署,稳妥推进,已提前顺利完成社会救助标准提标救助资金补发工作。

(张翠萍 萨其日)

责任编辑:周婷

近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字〔2021〕25号)文件要求,农村低保新标准A类6042/年503.5/月,B类3916/年326/月,C类3189/年265.75/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666.66元/月提高到每人725元/月,新标准从2021年1月起执行,要求5月底完成补发工作。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增强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民政办积极部署,稳妥推进,已提前顺利完成社会救助标准提标救助资金补发工作。

(张翠萍 萨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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