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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进入我市人员管控工作的公告

2021-05-27 15:42 呼和浩特新闻网  

5月21日,深圳市在盐田港国际货轮的登轮作业人员例行检测中,发现了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截至5月27日9时,深圳市报告新增境外关联的无症状感染者9例。此外,自2021年5月26日起,广州市新增荔湾区鹤园小区东片为中风险地区,为扎实落实呼和浩特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鉴于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当前疫情形势,近期广大市民如无必须,请勿前往。

二、2021年5月7日(含)后来自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龙岗区的来(返)呼人员,5月12日(含)后来自广州市荔湾区鹤园小区的来(返)呼人员,请主动到当地社区进行报备,凡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入市点进行集中隔离并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一旦发现检测结果阳性者,立即由属地疾控部门按照规范要求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如有疑问可拨打各级疾控中心咨询电话(号码附后)。

凡有上述地区来(返)呼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供的核酸检测证明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凡与上述地区返回人员有过接触的在呼人员,如有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要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村)或入住酒店报告,由属地疾控部门及时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四、广大市民和来呼人员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掌握从上述地区进入我市人员信息的,要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村)报告。

五、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减少人员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建议广大市民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境外和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出行前关注交通、旅游等信息,注意错峰出行。外出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中密集的场所。

六、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有效措施,是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积极主动接种,共筑免疫屏障。

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27113

0471-6627106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901455

回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306994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5973029

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80742

土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3188885

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528589

和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191244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912822

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822235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5月27日

责任编辑:孟捷

5月21日,深圳市在盐田港国际货轮的登轮作业人员例行检测中,发现了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截至5月27日9时,深圳市报告新增境外关联的无症状感染者9例。此外,自2021年5月26日起,广州市新增荔湾区鹤园小区东片为中风险地区,为扎实落实呼和浩特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鉴于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当前疫情形势,近期广大市民如无必须,请勿前往。

二、2021年5月7日(含)后来自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龙岗区的来(返)呼人员,5月12日(含)后来自广州市荔湾区鹤园小区的来(返)呼人员,请主动到当地社区进行报备,凡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入市点进行集中隔离并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一旦发现检测结果阳性者,立即由属地疾控部门按照规范要求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如有疑问可拨打各级疾控中心咨询电话(号码附后)。

凡有上述地区来(返)呼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供的核酸检测证明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凡与上述地区返回人员有过接触的在呼人员,如有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要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村)或入住酒店报告,由属地疾控部门及时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四、广大市民和来呼人员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掌握从上述地区进入我市人员信息的,要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村)报告。

五、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减少人员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建议广大市民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境外和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出行前关注交通、旅游等信息,注意错峰出行。外出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中密集的场所。

六、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有效措施,是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积极主动接种,共筑免疫屏障。

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27113

0471-6627106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901455

回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306994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5973029

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80742

土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3188885

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528589

和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191244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912822

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822235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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