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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财政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全力推进乡村振兴

2021-07-20 09:15

2021年,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足额安排市本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3.3亿元,1—6月争取上级资金2.7亿元,共下达旗县区各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4.28亿元,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积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统筹农业生产、生活、生态,持之以恒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倾斜力度,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期间,组建乡村振兴基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为首府乡村振兴注入强劲“活水”,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下达各类粮食安全工程补贴资金3.82亿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4.78亿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5亿元,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下达公路建设资金3.88亿元,改善群众出行条件;下达现代农民培育、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基层农技推广等资金0.73亿元,全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全面提升我市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记者 宋向华)

责任编辑:孟捷

2021年,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足额安排市本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3.3亿元,1—6月争取上级资金2.7亿元,共下达旗县区各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4.28亿元,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积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统筹农业生产、生活、生态,持之以恒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倾斜力度,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期间,组建乡村振兴基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为首府乡村振兴注入强劲“活水”,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下达各类粮食安全工程补贴资金3.82亿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4.78亿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5亿元,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下达公路建设资金3.88亿元,改善群众出行条件;下达现代农民培育、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基层农技推广等资金0.73亿元,全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全面提升我市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记者 宋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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