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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8月7日开始

2021-08-05 18:12 正北方网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8月7日~10日,将进行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盟市划定并公布。未参加内蒙古自治区中考统一网上报名或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五年制高职录取。

据悉,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继续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网报方式,并按照“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分盟市、分学校、分专业提供排名信息,第二次填报志愿开始,分学校、分专业提供排名信息,不再区分盟市。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温馨提示,考生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考生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以防止密码泄露造成损失、引起纠纷。考生因自身原因而导致密码泄露,造成填报了非本人意愿的志愿,后果由本人自负。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求,各五年制高职招生院校要加强新生入学管理,要通过人脸识别设备等高科技手段和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比对等方式,认真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骗取加分资格,特别是企图冒名顶替的新生,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其学籍,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家长们注意,全区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已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中考招生”频道公布。

责任编辑:张彬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8月7日~10日,将进行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盟市划定并公布。未参加内蒙古自治区中考统一网上报名或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五年制高职录取。

据悉,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继续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网报方式,并按照“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分盟市、分学校、分专业提供排名信息,第二次填报志愿开始,分学校、分专业提供排名信息,不再区分盟市。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温馨提示,考生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考生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以防止密码泄露造成损失、引起纠纷。考生因自身原因而导致密码泄露,造成填报了非本人意愿的志愿,后果由本人自负。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求,各五年制高职招生院校要加强新生入学管理,要通过人脸识别设备等高科技手段和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比对等方式,认真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骗取加分资格,特别是企图冒名顶替的新生,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其学籍,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家长们注意,全区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已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中考招生”频道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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