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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任干部进行公示的公告

2021-08-23 20:45 呼和浩特晚报  

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对拟任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韩孟阳,1967年1月生,长春理工大学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盟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监察委员会委员,拟提任盟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正处级领导职务。刘明,1972年10月生,蒙古族,吉林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盟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拟提任盟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正处级领导职务。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7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公示办公室设在内蒙古党政机关办公楼401房间;兴安盟党政综合办公楼1644房间。

受理时间:每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受理电话:(0471)12380;(0482)12380-0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1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张彬

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对拟任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韩孟阳,1967年1月生,长春理工大学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盟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监察委员会委员,拟提任盟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正处级领导职务。刘明,1972年10月生,蒙古族,吉林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盟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拟提任盟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正处级领导职务。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7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公示办公室设在内蒙古党政机关办公楼401房间;兴安盟党政综合办公楼1644房间。

受理时间:每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受理电话:(0471)12380;(0482)12380-0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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