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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起,副驾驶及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将面临罚款!

2021-10-21 12:31

交警刘智斌检查驾驶员证件并告知驾驶员副驾驶及后排乘客也要系安全带

“您好,请您出示证件,系好安全带。”“作为驾驶员一定要督促副驾驶及后排乘客,养成系安全带的好习惯,如果发生意外,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安全保障……”10月13日10:30,在集宁区集宁区幸福路与恩和大街交汇的十字路口,一辆出租车被交警拦下。检查完证件后,交警发现,驾驶员虽然系好了安全带,但在副驾驶的乘客却未系安全带。

出租车驾驶员表示,一般很少提醒乘客系安全带,有时候即便提醒,系安全带的也比较少。

随后,刘智斌嘱咐出租车驾驶员:“10月18日起,副驾驶及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也会进行处罚。”

在接下来1个小时的行动中,集宁区交管大队辅警刘智斌共查获6台车,未系安全带的多数为乘车人员。此间,他对未系安全带的驾驶员及乘客进行纠正、劝导,并告知,自10月18日起,副驾驶及后排乘客也要求系安全带。

交警刘智斌告诉记者,在执勤的过程中发现,自“一盔一带”实施后,多数驾驶员都能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但副驾驶及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现象却普遍存在。

记者了解到,为了深入贯彻公安部交管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进一步增强集宁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治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0月18日起,集宁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在集宁区城区范围内,开展对机动车乘车人员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路面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城区电子监控设备也将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违者将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予以警告或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集宁区交管大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道路行驶过程中,戴上头盔、系上安全带,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却能在关键时刻拯救生命。安全带就是生命带,扎系安全带能在关键时刻保护您免受致命伤害,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交通事故严重后果发生。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主动系好安全带。规范驾驶、安全驾驶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更是对家人的责任,也是对生命的敬畏。愿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习惯,共同创建良好的交通环境。(马佳敏)

责任编辑:梁波

交警刘智斌检查驾驶员证件并告知驾驶员副驾驶及后排乘客也要系安全带

“您好,请您出示证件,系好安全带。”“作为驾驶员一定要督促副驾驶及后排乘客,养成系安全带的好习惯,如果发生意外,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安全保障……”10月13日10:30,在集宁区集宁区幸福路与恩和大街交汇的十字路口,一辆出租车被交警拦下。检查完证件后,交警发现,驾驶员虽然系好了安全带,但在副驾驶的乘客却未系安全带。

出租车驾驶员表示,一般很少提醒乘客系安全带,有时候即便提醒,系安全带的也比较少。

随后,刘智斌嘱咐出租车驾驶员:“10月18日起,副驾驶及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也会进行处罚。”

在接下来1个小时的行动中,集宁区交管大队辅警刘智斌共查获6台车,未系安全带的多数为乘车人员。此间,他对未系安全带的驾驶员及乘客进行纠正、劝导,并告知,自10月18日起,副驾驶及后排乘客也要求系安全带。

交警刘智斌告诉记者,在执勤的过程中发现,自“一盔一带”实施后,多数驾驶员都能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但副驾驶及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现象却普遍存在。

记者了解到,为了深入贯彻公安部交管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进一步增强集宁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治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0月18日起,集宁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在集宁区城区范围内,开展对机动车乘车人员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路面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城区电子监控设备也将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违者将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予以警告或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集宁区交管大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道路行驶过程中,戴上头盔、系上安全带,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却能在关键时刻拯救生命。安全带就是生命带,扎系安全带能在关键时刻保护您免受致命伤害,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交通事故严重后果发生。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主动系好安全带。规范驾驶、安全驾驶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更是对家人的责任,也是对生命的敬畏。愿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习惯,共同创建良好的交通环境。(马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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