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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提供银行卡“跑分”洗钱,两嫌疑人被抓获

2021-11-15 10:15 呼和浩特日报  

近日,和林县公安局抓获两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

近日,和林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接到上级下发的断卡线索,立即开展研判工作,于11月9日在新城区某宾馆内将犯罪嫌疑人王某、郭某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郭某于8月至11月期间,在境外(缅甸)张某的指使下,多次到福建、湖南等地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手机进行诈骗,分别获利4000元左右。经查证,王某提供银行卡9张、郭某提供银行卡11张用于“跑分”洗钱。犯罪嫌疑人王某、郭某的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现已被和林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和林县公安局提示:出售、出租个人银行卡将被银监会列入黑名单,对未成年人升学、就业带来严重影响。情节严重者,将会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收购他人银行账户、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提供给其他犯罪团伙转账、洗钱,将会以妨害信用卡管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或电信诈骗罪共犯被追究刑事责任。市民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售、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否则,5年内会被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通俗说就是转账只能去银行办理,生活中只能使用现金),还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在就业、入学、贷款等诸多方面带来严重影响。

(记者 梁婧姝)

责任编辑:孟捷

近日,和林县公安局抓获两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

近日,和林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接到上级下发的断卡线索,立即开展研判工作,于11月9日在新城区某宾馆内将犯罪嫌疑人王某、郭某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郭某于8月至11月期间,在境外(缅甸)张某的指使下,多次到福建、湖南等地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手机进行诈骗,分别获利4000元左右。经查证,王某提供银行卡9张、郭某提供银行卡11张用于“跑分”洗钱。犯罪嫌疑人王某、郭某的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现已被和林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和林县公安局提示:出售、出租个人银行卡将被银监会列入黑名单,对未成年人升学、就业带来严重影响。情节严重者,将会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收购他人银行账户、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提供给其他犯罪团伙转账、洗钱,将会以妨害信用卡管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或电信诈骗罪共犯被追究刑事责任。市民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售、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否则,5年内会被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通俗说就是转账只能去银行办理,生活中只能使用现金),还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在就业、入学、贷款等诸多方面带来严重影响。

(记者 梁婧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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