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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公安局喜获“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2021-12-21 11:21

近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公安局荣获“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表明该局在文明建设工作上再次取得丰硕成果。

近年来,磴口县公安局党委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坚持党建引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精神文明建设与县局各项工作统筹谋划,努力提高磴口公安执法办案能力和精细化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县局民辅警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文明素养,优化服务管理创新,打造一支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文明的现代化职业警队。一是在深化文明创建工作中,局党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文明创建为载体,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制定创建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推动文明创建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全局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强化人民警察职业荣誉和理想信念教育,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三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警体活动,加强警营文化建设,县局成立了乌兰牧骑小分队,联合县乌兰牧骑为基层民辅警开展慰问演出活动,丰富基层警营文化生活,凝聚警心、激励斗志,传承乌兰牧骑精神,加强公安文化建设。

此次获得“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既是荣誉,也是动力。磴口县公安局将以此次获评为新起点,开启新征程,珍惜荣誉,砥砺前行,以更高标准迎接新的挑战,持续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做新贡献,再创新辉煌。(刘峪辰)

责任编辑:周婷

近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公安局荣获“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表明该局在文明建设工作上再次取得丰硕成果。

近年来,磴口县公安局党委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坚持党建引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精神文明建设与县局各项工作统筹谋划,努力提高磴口公安执法办案能力和精细化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县局民辅警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文明素养,优化服务管理创新,打造一支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文明的现代化职业警队。一是在深化文明创建工作中,局党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文明创建为载体,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制定创建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推动文明创建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全局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强化人民警察职业荣誉和理想信念教育,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三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警体活动,加强警营文化建设,县局成立了乌兰牧骑小分队,联合县乌兰牧骑为基层民辅警开展慰问演出活动,丰富基层警营文化生活,凝聚警心、激励斗志,传承乌兰牧骑精神,加强公安文化建设。

此次获得“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既是荣誉,也是动力。磴口县公安局将以此次获评为新起点,开启新征程,珍惜荣誉,砥砺前行,以更高标准迎接新的挑战,持续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做新贡献,再创新辉煌。(刘峪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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