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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取得新成绩——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妇儿“两纲”新闻发布会

2021-12-31 09:30 正北方网—《内蒙古日报》  

妇女儿童是共建共享美好生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妇女儿童发展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2020年“两纲”颁布实施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将妇女儿童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推动“两纲”各项任务落实,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妇女权益得到全面维护和发展。妇女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全区妇女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45岁,比2010年提高3.18岁。妇女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普通高中在校生女生占比51.73%,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女生占比51.95%。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的能力和贡献率显著提升,平等劳动就业权利得到优先保障。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社会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显著增强,针对妇女儿童的福利保障持续加强,广大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广大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儿童健康得到全面保障,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比2010年下降了71.1%和71.2%,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得到有效防治。儿童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比 2010 年提高 38.7个百分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贫辍学实现动态清零,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4.63%。儿童福利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关心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和动力。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及地域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努力,持续推动解决。

面向新时代、立足新起点,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家庭重要论述以及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对表国家新“两纲”,深入落实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编制了新一轮妇女儿童“两纲”,对未来十年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全方位全过程科学规划。新的“两纲”是解决妇女儿童工作问题“良方”,是更好实现妇女儿童美好生活期待的“施工图”,是与时俱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新“两纲”的发布实施,是一项具有重大现实和历史意义的大事、好事。

自治区新“两纲”分别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四个部分组成。妇女发展纲要重点围绕妇女与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等8个领域,设定了81项主要目标任务和97条策略措施。儿童发展纲要重点围绕儿童与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7个领域,设定了72项主要目标任务和91条策略措施,体现了新“两纲”的体系完备性和政策措施周延性。

自治区新“两纲”具有如下特色和亮点。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妇女儿童事业正确方向。新“两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准确把握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坚持男女平等、儿童优先原则,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坚持“两个共同”,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立足民族边疆地区的实际,新“两纲”突出强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广大妇女儿童心中牢牢扎根。“妇纲”强调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着力团结凝聚全区各族妇女坚定听党话、跟党走。“儿纲”强调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新“两纲”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尊重儿童主体地位,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妇女儿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在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安全、法律等各领域,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纲要强调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机制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妇女儿童同步均衡发展,加大对儿童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保护,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妇女儿童。

四是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力量。新“两纲”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为内蒙古确定的战略定位和行动纲领,围绕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安宁、建设亮丽内蒙古中发挥巾帼力量。纲要强调提高妇女儿童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意识,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和践行者。

五是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新“两纲”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期盼,结合我区地域特点和发展实际,既提出了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任务,又明确了发展重点领域和主要指标。与上一周期“两纲”相比,新“两纲”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和“儿童与安全”等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中央精神要求,同国家新“两纲”保持了一致,内容上更加完备周详。与国家新“两纲”相比,我区新“两纲”增加了控制剖宫产、妇女创业就业、苏木乡镇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家庭领域问题研究及能力建设、污染排放、垃圾分类、儿童口腔保健、义务教育“双减”等8项指标,涉及健康、教育、社会保障、生态环保等领域,契合我区发展实际和时代要求,体现了自治区对妇女儿童的重视和关心,是发展上的与时俱进。

蓝图已经绘就,推动落实、将纲要转化为惠及妇女儿童的福祉,还需要各级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一步,自治区妇儿工委还将印发实施意见,加强宣传培训和组织实施,推动新“两纲”落地开花结果。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全区妇女儿童事业不断取得新成绩,为亮丽内蒙古增添新光彩。

发布会上,自治区妇联副主席郭静丽、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马文、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高建华、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毕涛、自治区卫健委副主任邸星、自治区教育厅二级巡视员张润厚、自治区公安厅二级巡视员李志刚等就“两纲”有关情况,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新“两纲”提出了今后十年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自治区妇儿工委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这些与妇女儿童息息相关的目标如期实现?

郭静丽:推动自治区“两纲”实施,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和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妇女儿童发展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作。自治区妇儿工委将通过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保障投入;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注重培训、加强宣传,确保各项目标真正落地落实。

记者: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保障妇女、儿童基本权益,下一步自治区发改委如何立足职能职责,推动新“两纲”贯彻落实工作?

马文: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把“提高妇女儿童生存质量、保护妇女、儿童基本权益”作为重要章节,从战略的高度把经济社会发展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统筹起来,这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妇女发展、儿童发展的高度重视。

今年以来,我委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职能职责,推进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的贯彻落实。强化顶层设计,绘就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蓝图;完善政策支撑,促进妇女儿童事业有序发展;加大支持力度,夯实妇女儿童事业基础。下一步,要切实做好新“两纲”的贯彻落实工作,积极谋划妇女儿童工作,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大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妇女儿童的权益。

记者: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总体目标中提出,“促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请问自治区教育厅将采取哪些举措,保障儿童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实现发展纲要目标?

张润厚:2011-2020年,上一个“两纲”实施期间,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优先发展基础教育,不断加强省级统筹、落实地方责任,加大投入,锐意改革,使我区基础教育同全国一道跨入了新时代、迈上了新台阶,“有学上”的目标已经全面实现,开始向“上好学”迈进。成绩取得来之不易,这得益于中央对自治区的关心与厚爱,得益于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教育事业的重视和支持,得益于全区教育系统的艰辛努力与付出。

下一步,教育厅将结合贯彻落实自治区党代会精神,以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导向,加快推进满足人民“上好学”愿望的教育体系建设,重点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坚持多措并举,持续提高保障能力;坚持五育并举,加快构建全面育人体系;坚持综合施策、强化源头治理,积极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坚持系统协同,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将严格对标对表新“两纲”规定的教育部门工作任务,持续完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全面推动自治区妇女儿童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让教育改革成果全程伴随每个儿童全面健康成长,让每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记者:公安机关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中做了哪些工作?新“两纲”实施以后,如何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李志刚:全区公安机关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优势,着力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着力强化家庭保护。认真执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会同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加大家庭婚恋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对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加害人,根据行为严重程度依法告诚和追究责任。着力强化社会保护。全区公安机关监督指导旅馆经营者严格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制度,有效防范在旅馆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着力强化司法保护。

新“两纲”实施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坚持“零容忍”,依法及时有效打击侵害儿童妇女人身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体制优势和组织优势,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联管联控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整治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学校、社区法制辅导员、宣传员的作用,重点加强对反欺凌、反暴力、反性侵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记者:《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明确了“儿童与福利”主要目标,这项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请问:民政部门如何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高建华: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涉及亿万家庭幸福和儿童权益,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就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兜底保障、构建关爱保护体系、提高关爱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一要兜住兜牢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网。二要强化困境儿童医疗、教育保障。三要着力加强兜底监护能力建设。四要加快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 五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

记者: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妇女是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请问我区在改善女性就业环境、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方面,将会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毕涛:促进妇女平等就业,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是人社部门的重要职责。自2011年“两纲”实施以来,全区各级人社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妇女发展纲要,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就业环境,加大权益保障力度,多渠道促进妇女就业,妇女公平就业权利得到了有效保障。

新“两纲”作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全区妇女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在落实就业政策、强化技能培训、优化就业服务、加强权益保障四个方面综合发力,促进妇女平等就业。

一是落实妇女就业支持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促进女性就业的各项政策,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加大支持妇女就业政策落实力度,促进妇女就业创业。落实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大力开发适合女性就业岗位,拓宽妇女就业渠道。积极培育打造劳务品牌,充分发挥品牌带动作用,吸纳农村牧区女性就业。拓宽灵活就业渠道、加大对灵活就业保障支持,鼓励和支持妇女多渠道灵活就业。

二是强化妇女职业技能培训。落实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政策,组织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注重需求导向和妇女从业人员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业型女性劳动者。将开展适合妇女特点的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家庭服务业技能培训,提升妇女就业创业能力。

三是优化妇女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加大招聘服务活动力度,以自治区政府组织的春秋两季就业创业推进会暨招聘会为统领,深入开展“春风行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一系列专项服务活动,加强面向妇女的就业招聘服务,为妇女提供精准的人岗对接服务。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通过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等方式,主动帮助就业困难妇女和脱贫妇女实现就业。

四是维护女性劳动保障权益。加强用工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推动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和劳动监察执法,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力度,做好重点检查与“双随机”检查,突出检查用人单位是否依法保障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坚决纠正查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行为,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

记者:健康是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出生人口质量,请问新“两纲”在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方面带来了哪些积极影响?另外,从怀孕到出生后3年,是儿童生长发育最快的时期。请问卫生健康部门在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成长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有哪些举措和成效?

邸星: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是自治区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内容,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将其作为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系统推进。2020年,全区孕产妇死亡率为14.92/10万,婴儿死亡率为3.5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29‰,妇幼健康核心指标连年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新“两纲”就继续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出新的目标,并设置相应的策略措施。特别关注提升优生优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在新“妇纲”中设置了普及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促进健康孕育的目标,就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保障孕产妇分娩安全,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提出策略措施。强化妇幼健康服务基层网络,持续推进高龄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分类管理和服务,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服务能力,强化筛查和后续诊治服务的衔接,促进早诊早治。

在新“儿纲”中,我们细化了保障儿童健康相关指标,提出了建立多部门联动防治出生缺陷的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强化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质量,提升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和多学科诊疗协作,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等策略措施。

3岁以下婴幼儿是“社会最柔软的群体”,幼有所育、幼有善育事关千家万户。我们主要做了3项工作。一是高位推动,完善顶层设计。 二是创新机制,健全供给体系。三是综合施策,提供优质服务。

记者:自治区新“两纲”分别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儿童与家庭”两个部分的内容,增加家庭相关内容是出于哪些考虑,以及这两个领域都有哪些主要内容?

郭静丽:这次新“两纲”的突出亮点。妇纲中增加“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纲中增加“儿童与家庭”这两个领域,主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从家庭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方面考虑。二是回应广大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方面考虑。

自治区新“妇纲”从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建立完善家庭政策体系、鼓励研究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拓展支持家庭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倡导和支持男女共担家务和家庭养老育幼责任等方面,提出了9项主要目标和12项策略措施。

自治区新“儿纲”从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尊重儿童主体地位、教育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掌握运用科学育儿方法、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建成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提升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水平等方面,提出了8项主要目标和9项策略措施。

自治区新“两纲”增加“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的内容,将有利于在社会倡导建立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进一步推动出台支持新时代家庭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不断提升广大家庭的发展能力,增强广大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责任编辑:张彬

妇女儿童是共建共享美好生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妇女儿童发展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2020年“两纲”颁布实施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将妇女儿童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推动“两纲”各项任务落实,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妇女权益得到全面维护和发展。妇女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全区妇女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45岁,比2010年提高3.18岁。妇女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普通高中在校生女生占比51.73%,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女生占比51.95%。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的能力和贡献率显著提升,平等劳动就业权利得到优先保障。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社会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显著增强,针对妇女儿童的福利保障持续加强,广大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广大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儿童健康得到全面保障,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比2010年下降了71.1%和71.2%,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得到有效防治。儿童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比 2010 年提高 38.7个百分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贫辍学实现动态清零,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4.63%。儿童福利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关心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和动力。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及地域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努力,持续推动解决。

面向新时代、立足新起点,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家庭重要论述以及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对表国家新“两纲”,深入落实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编制了新一轮妇女儿童“两纲”,对未来十年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全方位全过程科学规划。新的“两纲”是解决妇女儿童工作问题“良方”,是更好实现妇女儿童美好生活期待的“施工图”,是与时俱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新“两纲”的发布实施,是一项具有重大现实和历史意义的大事、好事。

自治区新“两纲”分别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四个部分组成。妇女发展纲要重点围绕妇女与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等8个领域,设定了81项主要目标任务和97条策略措施。儿童发展纲要重点围绕儿童与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7个领域,设定了72项主要目标任务和91条策略措施,体现了新“两纲”的体系完备性和政策措施周延性。

自治区新“两纲”具有如下特色和亮点。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妇女儿童事业正确方向。新“两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准确把握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坚持男女平等、儿童优先原则,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坚持“两个共同”,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立足民族边疆地区的实际,新“两纲”突出强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广大妇女儿童心中牢牢扎根。“妇纲”强调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着力团结凝聚全区各族妇女坚定听党话、跟党走。“儿纲”强调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新“两纲”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尊重儿童主体地位,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妇女儿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在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安全、法律等各领域,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纲要强调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机制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妇女儿童同步均衡发展,加大对儿童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保护,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妇女儿童。

四是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力量。新“两纲”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为内蒙古确定的战略定位和行动纲领,围绕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安宁、建设亮丽内蒙古中发挥巾帼力量。纲要强调提高妇女儿童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意识,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和践行者。

五是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新“两纲”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期盼,结合我区地域特点和发展实际,既提出了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任务,又明确了发展重点领域和主要指标。与上一周期“两纲”相比,新“两纲”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和“儿童与安全”等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中央精神要求,同国家新“两纲”保持了一致,内容上更加完备周详。与国家新“两纲”相比,我区新“两纲”增加了控制剖宫产、妇女创业就业、苏木乡镇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家庭领域问题研究及能力建设、污染排放、垃圾分类、儿童口腔保健、义务教育“双减”等8项指标,涉及健康、教育、社会保障、生态环保等领域,契合我区发展实际和时代要求,体现了自治区对妇女儿童的重视和关心,是发展上的与时俱进。

蓝图已经绘就,推动落实、将纲要转化为惠及妇女儿童的福祉,还需要各级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一步,自治区妇儿工委还将印发实施意见,加强宣传培训和组织实施,推动新“两纲”落地开花结果。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全区妇女儿童事业不断取得新成绩,为亮丽内蒙古增添新光彩。

发布会上,自治区妇联副主席郭静丽、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马文、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高建华、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毕涛、自治区卫健委副主任邸星、自治区教育厅二级巡视员张润厚、自治区公安厅二级巡视员李志刚等就“两纲”有关情况,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新“两纲”提出了今后十年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自治区妇儿工委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这些与妇女儿童息息相关的目标如期实现?

郭静丽:推动自治区“两纲”实施,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和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妇女儿童发展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作。自治区妇儿工委将通过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保障投入;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注重培训、加强宣传,确保各项目标真正落地落实。

记者: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保障妇女、儿童基本权益,下一步自治区发改委如何立足职能职责,推动新“两纲”贯彻落实工作?

马文: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把“提高妇女儿童生存质量、保护妇女、儿童基本权益”作为重要章节,从战略的高度把经济社会发展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统筹起来,这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妇女发展、儿童发展的高度重视。

今年以来,我委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职能职责,推进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的贯彻落实。强化顶层设计,绘就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蓝图;完善政策支撑,促进妇女儿童事业有序发展;加大支持力度,夯实妇女儿童事业基础。下一步,要切实做好新“两纲”的贯彻落实工作,积极谋划妇女儿童工作,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大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妇女儿童的权益。

记者: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总体目标中提出,“促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请问自治区教育厅将采取哪些举措,保障儿童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实现发展纲要目标?

张润厚:2011-2020年,上一个“两纲”实施期间,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优先发展基础教育,不断加强省级统筹、落实地方责任,加大投入,锐意改革,使我区基础教育同全国一道跨入了新时代、迈上了新台阶,“有学上”的目标已经全面实现,开始向“上好学”迈进。成绩取得来之不易,这得益于中央对自治区的关心与厚爱,得益于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教育事业的重视和支持,得益于全区教育系统的艰辛努力与付出。

下一步,教育厅将结合贯彻落实自治区党代会精神,以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导向,加快推进满足人民“上好学”愿望的教育体系建设,重点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坚持多措并举,持续提高保障能力;坚持五育并举,加快构建全面育人体系;坚持综合施策、强化源头治理,积极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坚持系统协同,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将严格对标对表新“两纲”规定的教育部门工作任务,持续完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全面推动自治区妇女儿童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让教育改革成果全程伴随每个儿童全面健康成长,让每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记者:公安机关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中做了哪些工作?新“两纲”实施以后,如何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李志刚:全区公安机关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优势,着力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着力强化家庭保护。认真执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会同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加大家庭婚恋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对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加害人,根据行为严重程度依法告诚和追究责任。着力强化社会保护。全区公安机关监督指导旅馆经营者严格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制度,有效防范在旅馆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着力强化司法保护。

新“两纲”实施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坚持“零容忍”,依法及时有效打击侵害儿童妇女人身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体制优势和组织优势,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联管联控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整治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学校、社区法制辅导员、宣传员的作用,重点加强对反欺凌、反暴力、反性侵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记者:《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明确了“儿童与福利”主要目标,这项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请问:民政部门如何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高建华: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涉及亿万家庭幸福和儿童权益,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就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兜底保障、构建关爱保护体系、提高关爱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一要兜住兜牢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网。二要强化困境儿童医疗、教育保障。三要着力加强兜底监护能力建设。四要加快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 五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

记者: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妇女是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请问我区在改善女性就业环境、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方面,将会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毕涛:促进妇女平等就业,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是人社部门的重要职责。自2011年“两纲”实施以来,全区各级人社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妇女发展纲要,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就业环境,加大权益保障力度,多渠道促进妇女就业,妇女公平就业权利得到了有效保障。

新“两纲”作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全区妇女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在落实就业政策、强化技能培训、优化就业服务、加强权益保障四个方面综合发力,促进妇女平等就业。

一是落实妇女就业支持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促进女性就业的各项政策,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加大支持妇女就业政策落实力度,促进妇女就业创业。落实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大力开发适合女性就业岗位,拓宽妇女就业渠道。积极培育打造劳务品牌,充分发挥品牌带动作用,吸纳农村牧区女性就业。拓宽灵活就业渠道、加大对灵活就业保障支持,鼓励和支持妇女多渠道灵活就业。

二是强化妇女职业技能培训。落实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政策,组织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注重需求导向和妇女从业人员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业型女性劳动者。将开展适合妇女特点的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家庭服务业技能培训,提升妇女就业创业能力。

三是优化妇女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加大招聘服务活动力度,以自治区政府组织的春秋两季就业创业推进会暨招聘会为统领,深入开展“春风行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一系列专项服务活动,加强面向妇女的就业招聘服务,为妇女提供精准的人岗对接服务。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通过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等方式,主动帮助就业困难妇女和脱贫妇女实现就业。

四是维护女性劳动保障权益。加强用工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推动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和劳动监察执法,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力度,做好重点检查与“双随机”检查,突出检查用人单位是否依法保障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坚决纠正查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行为,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

记者:健康是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出生人口质量,请问新“两纲”在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方面带来了哪些积极影响?另外,从怀孕到出生后3年,是儿童生长发育最快的时期。请问卫生健康部门在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成长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有哪些举措和成效?

邸星: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是自治区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内容,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将其作为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系统推进。2020年,全区孕产妇死亡率为14.92/10万,婴儿死亡率为3.5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29‰,妇幼健康核心指标连年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新“两纲”就继续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出新的目标,并设置相应的策略措施。特别关注提升优生优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在新“妇纲”中设置了普及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促进健康孕育的目标,就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保障孕产妇分娩安全,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提出策略措施。强化妇幼健康服务基层网络,持续推进高龄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分类管理和服务,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服务能力,强化筛查和后续诊治服务的衔接,促进早诊早治。

在新“儿纲”中,我们细化了保障儿童健康相关指标,提出了建立多部门联动防治出生缺陷的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强化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质量,提升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和多学科诊疗协作,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等策略措施。

3岁以下婴幼儿是“社会最柔软的群体”,幼有所育、幼有善育事关千家万户。我们主要做了3项工作。一是高位推动,完善顶层设计。 二是创新机制,健全供给体系。三是综合施策,提供优质服务。

记者:自治区新“两纲”分别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儿童与家庭”两个部分的内容,增加家庭相关内容是出于哪些考虑,以及这两个领域都有哪些主要内容?

郭静丽:这次新“两纲”的突出亮点。妇纲中增加“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纲中增加“儿童与家庭”这两个领域,主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从家庭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方面考虑。二是回应广大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方面考虑。

自治区新“妇纲”从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建立完善家庭政策体系、鼓励研究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拓展支持家庭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倡导和支持男女共担家务和家庭养老育幼责任等方面,提出了9项主要目标和12项策略措施。

自治区新“儿纲”从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尊重儿童主体地位、教育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掌握运用科学育儿方法、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建成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提升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水平等方面,提出了8项主要目标和9项策略措施。

自治区新“两纲”增加“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的内容,将有利于在社会倡导建立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进一步推动出台支持新时代家庭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不断提升广大家庭的发展能力,增强广大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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