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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春节假期!呼和浩特发布最新疫情防控公告

2022-01-23 16:37 中国正北方网·内蒙古新闻网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查 娜) 1月22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了解到,2022年春节期间来(返)呼和浩特市人员相关须知公告如下:

一、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呼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呼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黄码):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仍需集中隔离。

三、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来(返)呼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绿码带*号):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呼前要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并主动申报其是否曾经到过中高风险区域,如有14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按本公告第一、二条规定执行,其他情形如下:

1.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呼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严格限制出行。如因执行特定公务、保障生产生活运输等原因确需来呼的,需持当地指挥部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旅途中个人防护。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返)呼人员:按照国家规定,非必要不出行。确需来(返)呼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入呼后第1、3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进行自我健康监测14天。在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需暂时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四、陆路、航空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来(返)呼,确需来(返)呼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五、上述情形以外低风险地区来(返)呼人员:在测温正常的情况下可有序流动,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建议您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呼或在抵呼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尽可能减少外出,避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咽痛等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不要带病上班、上学;如健康码出现红、黄码情况,或出行相关地区近期内有疫情发生,要立即向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建议市民不要急于和内蒙古自治区外、境外来(返)呼和浩特市亲朋相聚。

六、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6627113、6627106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6901455

回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6306994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5973029

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6680742

土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3188885

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8528589

和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7191244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7912822

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8822235

责任编辑:宝华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查 娜) 1月22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了解到,2022年春节期间来(返)呼和浩特市人员相关须知公告如下:

一、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呼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呼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黄码):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仍需集中隔离。

三、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来(返)呼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绿码带*号):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呼前要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并主动申报其是否曾经到过中高风险区域,如有14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按本公告第一、二条规定执行,其他情形如下:

1.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呼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严格限制出行。如因执行特定公务、保障生产生活运输等原因确需来呼的,需持当地指挥部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旅途中个人防护。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返)呼人员:按照国家规定,非必要不出行。确需来(返)呼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入呼后第1、3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进行自我健康监测14天。在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需暂时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四、陆路、航空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来(返)呼,确需来(返)呼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五、上述情形以外低风险地区来(返)呼人员:在测温正常的情况下可有序流动,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建议您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呼或在抵呼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尽可能减少外出,避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咽痛等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不要带病上班、上学;如健康码出现红、黄码情况,或出行相关地区近期内有疫情发生,要立即向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建议市民不要急于和内蒙古自治区外、境外来(返)呼和浩特市亲朋相聚。

六、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6627113、6627106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6901455

回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6306994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5973029

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6680742

土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3188885

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8528589

和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7191244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7912822

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882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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