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 3月14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平台数据共享,持续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基本生活保障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自治区民政厅、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自治区民政厅牵头负责全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工作,并统筹全区低收入平台的信息管理和使用。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全区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建设工作,并统筹全区防止返贫监测平台的信息管理和使用。
另外,《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数据共享的类型、内容、方式和周期,进而推动自治区、盟市、旗县多层级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防止返贫监测的机制衔接、信息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