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右旗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工作人员在调解两起劳务合同案件中,为减轻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及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流动、聚集,灵活运用“多元化解平台”成功将案件化解。
夏某、刘某系河南、山东籍务工人员,于2021年10月在我旗某苏木为图某修善房屋及羊圈,完工后,图某向夏某、刘某支付了大部分劳务费后,还剩下2900.00元未支付。起诉到我院后,因夏某、刘某无法提供图某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经我院调解员与各苏木镇司法所及苏木嘎查调解委员会人员进行沟通,通过几日的排查确定了图某的联系方式。
调解员利用短信、微信引导双方当事人使用“多元化解平台”进行调解,考虑双方语言沟通存在困难,调解员积极协调夏某、刘某在阿右旗司法局申请的法律援助律师参与本案调解,调解过程中,因图某所在地信号弱,图某无法进入线上调解,为了使案件顺利进行,调解员大胆创新使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即一方在线,另一方使用微信语音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为了使双方在在调解协议上及时签字确认,调解员引导一方在线签字确认,同时将笔录及协议书发送给图某所在地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委托其找图某签字确认协议,在调解员及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两起案件当事人完成同步调解同步签字确认。
此次调解,通过多元调解平台采取音视频调解的方式,打通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灵活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调解,实现一案同时线上线下签署协议,是一次有益的尝试和创新,依法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供稿:阿右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