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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干警联合调解化纠纷 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2022-04-27 09:11

近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民事诉讼案件。

案情经过:2020年1月,王某某和付某某合伙经营矿石厂,因在经营中产生经济纠纷, 2021年4月6日原告王某某向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合伙关系并请求被告付某某退还其投资款48万余元。后法院受理案件后经2021年7月30日开庭后,因原、被告双方争议大、投资和支出不明确、证据材料不齐全,经初次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并由原告王某某申请账目审计。

2022年4月份,案件承办法官在全院开展的“法官进企业”活动中主动走访该企业了解企业需求,恰逢旗检察院干警也在“检察进百企”活动中走访该企业,承办法官与检察院两名干警就该案的具体情况、纠纷的根源与解决办法等交流了意见后决定再次组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承办人与当事人的耐心沟通交流,从双方的合伙经营矛盾纠纷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等多角度进行了释法说理,后双方于当日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在承办人和检察院两名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化解该涉企纠纷。

案件承办法官积极主动与多方力量联动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既解决了企业合伙人退伙后的账目纠纷,提升了企业的合法合规意识,也保障了企业的正常发展,为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其和来)

责任编辑:周婷

近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民事诉讼案件。

案情经过:2020年1月,王某某和付某某合伙经营矿石厂,因在经营中产生经济纠纷, 2021年4月6日原告王某某向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合伙关系并请求被告付某某退还其投资款48万余元。后法院受理案件后经2021年7月30日开庭后,因原、被告双方争议大、投资和支出不明确、证据材料不齐全,经初次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并由原告王某某申请账目审计。

2022年4月份,案件承办法官在全院开展的“法官进企业”活动中主动走访该企业了解企业需求,恰逢旗检察院干警也在“检察进百企”活动中走访该企业,承办法官与检察院两名干警就该案的具体情况、纠纷的根源与解决办法等交流了意见后决定再次组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承办人与当事人的耐心沟通交流,从双方的合伙经营矛盾纠纷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等多角度进行了释法说理,后双方于当日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在承办人和检察院两名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化解该涉企纠纷。

案件承办法官积极主动与多方力量联动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既解决了企业合伙人退伙后的账目纠纷,提升了企业的合法合规意识,也保障了企业的正常发展,为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其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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