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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出台15项政策措施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

2022-06-29 14:21 鄂尔多斯日报  

6月28日,鄂尔多斯市召开《鄂尔多斯市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从出台背景和目的及主要内容等方面解读了《政策措施》,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服务业精准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决策部署,加快全市文化和旅游业恢复发展,近日,市政府研究印发了《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强化疫情精准防控、大力开展“鄂尔多斯人游鄂尔多斯”活动、深度开发优质客源市场、支持旅游企业纾困4个方面15项具体措施。

强化疫情精准防控。精准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切实做好文旅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精准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各项疫情防控政策,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有效恢复和保持旅游业发展正常秩序。

大力开展“鄂尔多斯人游鄂尔多斯”活动。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公务、团建、会展等活动交由旅行社承接;鼓励各级工会利用会员会费购买符合规定的景区门票、“鄂尔多斯旅游一卡通”等文旅产品和服务;鼓励中小学、大专院校开展研学活动,支持旅行社承接研学活动;推出“鄂尔多斯旅游一卡通”年卡,按照“市民和游客自付100元,财政补贴100元”方式发行,首发15万张,可通过“云游鄂尔多斯”平台领取电子卡,持卡人自领取后一个年度内可不限次数免头道门票游览全市A级旅游景区;鼓励在我市注册的旅行社及分社,组织我市市民开展城市游、近郊游、乡村游等活动,累计组织游客达到500人次(含)以上的,以每人补贴30元标准奖励组织方,共安排500万元财政资金予以支持。

深度开发优质客源市场。设立北京、上海等城市旅游招商营销中心,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关中平原城市群、宁夏沿黄城市群等重点客源市场的联系,常态化开展旅游招商和旅游营销活动;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旅行社积极组织市外游客到我市旅游;支持旅游企业联合开展推介会、踩线会等对外宣传营销活动及对外广告宣传活动。

支持旅游企业纾困。配合商务部门,发放文旅领域消费券,刺激市民和游客参与文旅消费;加大项目建设扶持,鼓励文旅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渠道融资建设文化旅游项目;强化金融支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增加对旅游业有效信贷的额度和供给水平,开发符合我市旅游业发展实际的金融产品;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认真落实留抵退税、保费缓缴、水电气欠费不停供、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等与旅游业相关的各项普惠政策。

责任编辑:赵鑫华

6月28日,鄂尔多斯市召开《鄂尔多斯市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从出台背景和目的及主要内容等方面解读了《政策措施》,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服务业精准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决策部署,加快全市文化和旅游业恢复发展,近日,市政府研究印发了《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强化疫情精准防控、大力开展“鄂尔多斯人游鄂尔多斯”活动、深度开发优质客源市场、支持旅游企业纾困4个方面15项具体措施。

强化疫情精准防控。精准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切实做好文旅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精准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各项疫情防控政策,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有效恢复和保持旅游业发展正常秩序。

大力开展“鄂尔多斯人游鄂尔多斯”活动。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公务、团建、会展等活动交由旅行社承接;鼓励各级工会利用会员会费购买符合规定的景区门票、“鄂尔多斯旅游一卡通”等文旅产品和服务;鼓励中小学、大专院校开展研学活动,支持旅行社承接研学活动;推出“鄂尔多斯旅游一卡通”年卡,按照“市民和游客自付100元,财政补贴100元”方式发行,首发15万张,可通过“云游鄂尔多斯”平台领取电子卡,持卡人自领取后一个年度内可不限次数免头道门票游览全市A级旅游景区;鼓励在我市注册的旅行社及分社,组织我市市民开展城市游、近郊游、乡村游等活动,累计组织游客达到500人次(含)以上的,以每人补贴30元标准奖励组织方,共安排500万元财政资金予以支持。

深度开发优质客源市场。设立北京、上海等城市旅游招商营销中心,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关中平原城市群、宁夏沿黄城市群等重点客源市场的联系,常态化开展旅游招商和旅游营销活动;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旅行社积极组织市外游客到我市旅游;支持旅游企业联合开展推介会、踩线会等对外宣传营销活动及对外广告宣传活动。

支持旅游企业纾困。配合商务部门,发放文旅领域消费券,刺激市民和游客参与文旅消费;加大项目建设扶持,鼓励文旅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渠道融资建设文化旅游项目;强化金融支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增加对旅游业有效信贷的额度和供给水平,开发符合我市旅游业发展实际的金融产品;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认真落实留抵退税、保费缓缴、水电气欠费不停供、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等与旅游业相关的各项普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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