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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高价销售生活用品 赛罕区江某经营的门店被立案调查

2022-11-17 15:06 正北方网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记者了解到,11月15日,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进行市场保供稳价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在赛罕区开设餐饮门店的江某通过微信朋友圈高价销售肉、蛋、菜、奶等基本生活用品。江某原从事热干面食品小摊贩业务,营业地址为农大附近无牌匾门脸房,本次疫情发生以来,他看到疫情期间销售蔬菜盈利较高,遂起意参与基本生活食品配送业务,又从保全庄农贸市场及市场外围马路市场(保全庄封闭后)购入蔬菜等必需生活用品,利用大部分市民封控在小区,无法外出的机会,在微信平台加价出售。

高价蔬菜捆绑销售

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了部分商品的进货单据,疫情期间大部分购入商品无进货票据,根据现场当事人交代及部分进货票据证实:大白菜进货价1.3元/斤,后按每棵18元销售,鸡蛋进货价8元/斤,按50元/盘销售,生姜进货价9元/斤,按15元/斤销售,豆腐进货价4元/块,按6元/块销售,西葫芦进货价3元/斤,按6.5元/斤销售。

据介绍,当事人江某利用疫情封控期间,在微信朋友圈销售基本生活用品,进销差价巨大,获取高额利润,且当事人存在捆绑销售,达到一定金额才予以配送,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构成了哄抬价格、捆绑销售的违法行为。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此种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将从重从快惩处,现该案已处于立案处理之中。

执法人员现场查处

责任编辑:贾小燕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记者了解到,11月15日,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进行市场保供稳价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在赛罕区开设餐饮门店的江某通过微信朋友圈高价销售肉、蛋、菜、奶等基本生活用品。江某原从事热干面食品小摊贩业务,营业地址为农大附近无牌匾门脸房,本次疫情发生以来,他看到疫情期间销售蔬菜盈利较高,遂起意参与基本生活食品配送业务,又从保全庄农贸市场及市场外围马路市场(保全庄封闭后)购入蔬菜等必需生活用品,利用大部分市民封控在小区,无法外出的机会,在微信平台加价出售。

高价蔬菜捆绑销售

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了部分商品的进货单据,疫情期间大部分购入商品无进货票据,根据现场当事人交代及部分进货票据证实:大白菜进货价1.3元/斤,后按每棵18元销售,鸡蛋进货价8元/斤,按50元/盘销售,生姜进货价9元/斤,按15元/斤销售,豆腐进货价4元/块,按6元/块销售,西葫芦进货价3元/斤,按6.5元/斤销售。

据介绍,当事人江某利用疫情封控期间,在微信朋友圈销售基本生活用品,进销差价巨大,获取高额利润,且当事人存在捆绑销售,达到一定金额才予以配送,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构成了哄抬价格、捆绑销售的违法行为。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此种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将从重从快惩处,现该案已处于立案处理之中。

执法人员现场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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