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抓案件督察、抓人员督查两个方面,着力加强检务督察工作,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抓案件督察,确保案件质量。该院对办案程序和实体、执行检察纪律等情况开展日常督察,由检务督察员轮流值日,制作检务督察日志;对公益诉讼线索初查、立案及涉案款物处理等情况开展同步督察,由督察人员对办案情况随时检查,及时发现和指出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采取查阅文书、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确保扣押、冻结款物依法规范,确保干警执法办案无违纪、无投诉。
抓人员督查,树立检察新风。通过专项督查、现场督查、等方式,对干警的上下班纪律、工作纪律、检容检貌、执法作风、节假日值班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督促整改。坚持正面典型示范、反面典型警示,使全体干警找得着榜样、看得见风险、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
(张贵祥 孙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