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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公布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021-03-10 17:03 正北方网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睿)3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解决多头监管和重复监管等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据了解,《抽查计划》涉及19个部门,81项检查事项,明确了检查对象、发起部门、参与部门、检查方式、联合检查事项、检查重点等事项,涵盖工程咨询、中小学教育装备、校外培训、食品安全、房地产、建筑、交通运输、农作物种子、兽药、机动车销售、矿产等多个领域,随机抽查比例分别为0.3%~100%不等。

据介绍,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杜绝人为因素,确保公平公正。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门户网站等平台做好“一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公示抽查事项、抽查结果等信息。

另外,除国家和自治区部署的专项检查外,原则上所有的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要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项抽查,尽量合并开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守法守信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对抽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责任编辑:孙丽荣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睿)3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解决多头监管和重复监管等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据了解,《抽查计划》涉及19个部门,81项检查事项,明确了检查对象、发起部门、参与部门、检查方式、联合检查事项、检查重点等事项,涵盖工程咨询、中小学教育装备、校外培训、食品安全、房地产、建筑、交通运输、农作物种子、兽药、机动车销售、矿产等多个领域,随机抽查比例分别为0.3%~100%不等。

据介绍,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杜绝人为因素,确保公平公正。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门户网站等平台做好“一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公示抽查事项、抽查结果等信息。

另外,除国家和自治区部署的专项检查外,原则上所有的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要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项抽查,尽量合并开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守法守信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对抽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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